提升網絡法治建設 共築清朗網絡生態
徐明
【學思踐悟】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進行了全面而系統的規劃,強調“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體系”,爲我們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和指導。新時代新徵程,網信事業的重要地位作用日益凸顯,擔負着舉旗幟聚民心、防風險保安全、強治理惠民生、增動能促發展、謀合作圖共贏的使命任務。網絡空間是隨着現代社會網絡科技的發展而產生的新興領域,仍處於加速發展之中,必然會產生新的情況、面臨新的挑戰,需要我們高度重視加強法治建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背景下,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顯然也是推進網絡生態治理的重要內容。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引,理性認識網絡空間的特點與規律,加強網絡法治宣傳,推動網絡科技創新,深化網絡法治教育,全面提升網絡法治意識與素養,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營造清朗的網絡生態。
理性認識網絡空間規律,更新法治觀念
顧名思義,網絡空間即網絡中的空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76條對“網絡”作出了界定,網絡是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因此,它並非一般意義上的社會空間,更多表現爲網絡的虛擬特性,一旦離開了網絡,也就不存在所謂的網絡空間。網絡空間這一現代社會中新生事物的特殊規定性是其法治治理的基礎依據,唯有深刻認識網絡空間的規律,明確其與傳統社會空間的聯繫區別,才能更好地治理網絡空間。網絡空間的載體是“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屬於物理空間;而“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所基於的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則指向虛擬空間。網絡空間是物理空間和虛擬空間的有機統一,但從現實來看,網絡空間主要是其虛擬空間,在時間和空間上近似於“無限”,沒有“時間”和“距離”的概念,同時具有快速性、精準性和系統性等特性。網絡空間的違法犯罪活動具有形式上的非接觸性、成本低廉且影響廣泛等特點。應對網絡空間從“現實”到“虛擬”以及硬件與軟件的互補,其法律治理也應“虛實結合”,更新網絡空間的法治觀念。傳統的法治觀念是相對於千百年以來的現實社會空間而言的,隨着現代社會新型網絡空間的產生,必然要求加強對虛擬網絡空間不法行爲的規制,從而防範網絡不法行爲向現實社會的轉化發展。隨着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生產、生活領域相互滲透、深度融合,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和社會組織模式,網絡已經成爲一種新型的公共領域,網絡空間中的法治素養也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與法治建設成效的關鍵標尺,這就要求我們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提升網絡法治意識與素養。
加強網絡法治宣傳,堅定法治信仰
構建清朗的網絡生態環境,需要我們加強網絡法治宣傳,堅定法治信仰。互聯網誕生之初,人們普遍沉浸於網絡科技帶來的便捷及新鮮,而對網絡法治重視不夠,容易導致網絡空間亂象頻現,不良網絡風氣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隨着我國加強對網絡法治的宣傳,逐步建立起一系列管網治網政策及法律法規體系,“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文明用網,文明上網”等日益成爲共識,網絡空間環境煥然一新、大爲改觀。新徵程上,網絡空間仍存在亟待破解的新矛盾新問題,對進一步深化網信領域改革、推動網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仍然需要進一步推進網絡法治宣傳,堅定法治信仰。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網絡文化建設,強調“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做強網上正面宣傳,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面對我國10.92億網民羣體及高達77.5%的互聯網普及率,網絡宣傳教育既面臨挑戰也蘊含機遇。確保網絡宣傳教育的正確方向,首要任務是夯實法治基石,堅持黨對網絡法治建設的全面領導,健全網絡空間治理的法律法規體系。同時,要緊跟互聯網技術發展趨勢,提升立法的預見性、創新性和適用性,確保法律法規與技術進步同步。要堅持築牢國家網絡安全屏障,堅持發揮信息化驅動引領作用,堅持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堅持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大力推動網信事業高質量發展。
不斷推進網絡科技創新,加強科技治理
網絡空間治理離不開網絡科技本身的力量,需要不斷推進網絡科技發展,充分發揮網絡科技嵌入法治的力量。一方面,現代網絡空間的產生源於網絡科技的發展,網絡科技的發展狀況直接決定了網絡的空間特性。如從以靜態信息展示爲主的Web1.0到引入用戶參與和交互的Web2.0,再到當前Web3.0方興未艾,其基本動力就是網絡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顯然,這種網絡科技的發展代表着現代社會的發展進步,應當堅持由推動科學技術的發展來解決其發展中產生的問題。所謂“解鈴還需繫鈴人”,由科技發展產生的問題,往往揭示或反映了科技發展本身存在的問題,需要予以及時地應對和解決。另一方面,現代網絡科技日益體現出強大的社會治理能力,尤其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日益發揮着重要的作用。藉助這些先進的網絡科技,可以有效拓展法治宣傳的覆蓋面與影響力,構建智慧普法平臺,實現普法工作“無縫對接”人民羣衆的生活場景,如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普法形式,定製法治公交、法治微課堂等創新載體,將法治文化融入城市生活,使法治觀念深入人心,成爲全社會的共同信仰與行動指南;同時還可以推動執法活動和司法活動的精準高效,基於大數據的精準預測和痕跡“畫像”,可以見微知著,實現提前識別和發現;而基於人工智能的理性自動執法,可以有效提高執法司法效率,等等。
持續深化網絡執法司法,提升法治效率
現代社會生活網絡化日益深入發展,使得網絡空間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加強網絡法治以構建和維護正常有序的網絡社會秩序,已成爲一項重要的共識。而網絡空間的虛擬性、匿名性、非接觸性及快速傳播性等特性,使得網絡空間容易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不僅如此,網絡空間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爲表現及危害結果也存在顯著差別,這就使得人們難以準確認定其行爲性質。網絡空間本身所具有的“科學技術雙刃劍”性質決定其造福人類社會的作用越大,存在的風險也越大。對於網絡科技及網絡空間的違法犯罪活動,需要既懂法又懂網絡科技的專業人員來準確執法司法。爲此,我們需要深化網絡執法司法專業培養與教育,助力法治效率提升。網絡法治建設亟須網絡法學研究教育的有力支撐,應不斷深化網絡法治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構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制度與發展相契合的網絡法治教育與人才培養體系;與時俱進,吸納網絡新型科技成果,探索跨學科人才培養模式,編寫具有前沿性、通用性和實踐性的教材。通過設立跨學科科研平臺、優化課程體系、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等方式,促進法學教育與網絡科技的深度融合;建立靈活的師生互動機制與綜合化的人才評價體系,通過實踐合作、校企交流等途徑,培養具備深厚法學功底與信息技術能力的複合型人才。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爲遵守法律。只有不斷深化網絡法治意識與素養的提升工作,才能構建起一個清朗、安全、有序的網絡空間,讓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成爲網絡空間的主流價值與集體共識,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與強大的精神動力。
(作者:徐明,系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