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協前常委舒長雲被雙開
中共天津市紀委對天津市政協前常委舒長雲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且在中共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審議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舒長雲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雙開);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舒長雲在擔任天津市機械設備成套局黨組書記、局長、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涉案款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提拔幹部並收受對方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宴請等活動,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錢款,涉嫌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