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文爆料警方破門搞烏龍 北市刑大:過程合法

臺北市刑大偵七隊偵辦一起詐欺案,南下高雄要查緝一名涉嫌收簿的55歲陳姓女子,但陳女指出搜索票受執行人名字誤植錯字,認爲對方是詐騙集團,拒絕搜索,但陳女的身分證字號、住址都相符,刑大找來當地高雄警方協助,但陳女仍拒絕配合,警方最後破門完成搜索。

陳女的家人不滿家中被搜後,警方沒有找到任何證據,因此貼文爆料公社,指責警方搞烏龍,沒有警方到場;臺北市刑大今天澄清,搜索過程全部錄影錄音可供檢視,完全合法。

刑大指出,昨日偵七隊幹員持搜索票至高雄市左營區辦案,儘管已經出示相關文書、證件,但當事人陳女拒絕配合搜索、頻頻干擾,當地員警獲報趕抵,協助釐清狀況,確認一切依法執法,無奈陳女以及她家人仍拒絕開門,遂破門搜索。

據瞭解,陳女是因爲刑警身穿便服,又搜索票上的執行人名字,原本應是「玉」字邊,但被誤植成「人」字邊,懷疑對方是「詐騙集團」才強力反抗;不過身分證字號、居住地址等資料均正確,因此警方仍依法執行。

據悉,刑大幹員是在偵辦一件詐欺案,鎖定其IP位置是陳女的高雄住處,因此持士林地方法院的搜索票執法,惟昨日蒐證後,並未查獲相關不法事證,隨即返隊。

臺北市刑大偵辦詐騙案執行過程中,轄區員警獲報到場查證執行人員身份。圖/記者廖炳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