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北車慶祝大陸國慶遭送辦 白狼不起訴
中華統一促進黨於去年10月1日大陸國慶日,在臺北車站前廣場舉行慶祝活動,警方認爲統促黨活動違反集會遊行法、國家安全法等,將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成員胡大剛2人送辦。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罪嫌不足,11日將張、胡2人不起訴。
去年10月1日大陸國慶,統促黨在臺北車站南二門廣場舉行「慶祝光輝十月廟會民俗活動」活動,雖然統促黨事先曾向北市警中正一分局申請,但警方認爲在北車舉辦活動,恐影響公共旅客進出爲由駁回。
不過,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當天下午仍在北車搭建舞臺、併到場演講熱烈慶祝大陸國慶,有參與民衆高舉大陸五星旗惹議,臺北市警方4次舉牌警告後,驅散參與活動羣衆,活動才結束。
事後有臺北市議員在臉書上質疑統促黨未申請到路權,警察驅逐的時間太遲。臺北市長柯文哲迴應依法行政,市府針對其擅自搭設舞臺,開罰新臺幣2400元。
另外,警方也依統促黨活動違反集會遊行法、國家安全法等,將活動主辦人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成員胡大剛2人送辦。檢方認爲2人行爲尚不構成集遊法,罪嫌不足,今不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