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怎麼賠?」兒遭園長逼吃餿食虐7年 父:曾懷疑爸媽不愛他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北市某連鎖補習班南海分校2015年間驚傳負責人林漢凌虐童長達7年,甚至還有「10大酷刑」,臺北地院昨日(28日)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林3年10月有期徒刑。但受虐男童父親認爲,不論刑期判多長都不夠重,「我小孩的童年要拿什麼賠?」

▲男童父親。(圖/記者羅志華攝,下同)

關於園長林漢凌虐童一事,前補習班助理證稱,某次林漢凌盯着男童喝麻辣湯,只見孩子的嘴被辣到紅腫,他上前關心,林卻搶着說「他很愛!他喜歡喝」,後來看到廚房有發黴蛋糕、酸掉的牛奶,問廚娘怎麼不丟掉,對方卻冷回「林漢凌帶來的」,不久又看到林盯着男童吞下壞掉的食物;提到男童被罰半蹲好幾小時,助理更當庭痛哭,「有時我中午看男童在蹲,下午回來他還在蹲,整個人發抖、狂冒冷汗。」

某前補習班女老師也表示,在職時爲了生活,只能屈從林漢凌的指令虐童,期間身心煎熬多次請辭,但林屢屢挽留,直到2011年才崩潰離職;她說到一半一度在庭上哽咽,「認罪是希望還原真相,對過去的一切很抱歉」,隨後向家屬鞠躬道歉。

不過,男童母親審理期間再次聽聞案情細節,難過到低頭頻頻拭淚。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父親事後接受電訪坦言,其實不論法官刑期判多久都不夠重,「我小孩的童年要拿什麼賠?」加上臺灣經常發生虐童事件,希望能透過他們家的慘痛經驗,讓幼教老師們有所警惕。

至於男童目前的身心狀況,父親表示,孩子現在想到這一段經歷仍相當激動,甚至懷疑是父母不愛他,纔會把他送到安親班,後來是在醫院的協助下,一家人才逐漸修補關係

▲林漢凌(綠色口罩者)始終否認虐童。

然而,受到種種指控的林漢凌始終否認犯行,強調男童就學7年期間都很快樂,出面作證的老師和助理都是挾怨報復,「會當老師的,沒人不愛小孩」,她還曾在宣判前最後一次開庭時,向男童父親喊話,「我真的很喜歡男童,不知你們幹嘛這樣抹黑」,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最終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3年10月有期徒刑。

另外,劉姓老師也被臺北地院依共同對兒童傷害罪判處6月;金姓老師則因爲與家屬和解,被判處6月徒刑,緩刑4年,還要服90小時義務勞動,2人皆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