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家暴案/民進黨中常會要除名 5年內不能再入黨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針對臺北市議員童仲彥的家暴案,民進黨在8日下午的中常會中進行討論,中常委聽取報告後,決議將此案送交中評會處理,並建議「除名」處份。
童仲彥近期遭爆料長期對妻子李秀環家暴,但他在記者會中卻扯出愛慕服務處主任邱惠美一事,還當衆告白;近日卻又在line「被分手」,讓童嘆自己是全世界最傻的男人。
民進黨下午召開中常會,針對童仲彥家暴案,中常委聽取調查報告後,決議將本案移送中評會議處,並建議予以除名之處分。根據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轉述,組織部主任李政毅在常會中報告童仲彥案的調查結果,爲維護黨聲譽,建議中常會移送中評會,並予以最嚴厲處分;與會者都沒有異議,迅速通過建請黨紀處分案。
王閔生說,依據黨內內規,遭除名處分者需5年後才得再入黨,即使童仲彥重新入黨,2年內也不得參加公職選舉。因此童若被開除黨籍確定,至少7年內無法代表民進黨參選公職。
中常會也通過2018年中央選舉對策委員會提案,有關苗栗縣議長可能補選案,選對會通過要求苗栗縣議會黨團對補選案作一致性投票之決議;另也通過推薦國策顧問呂子昌民進黨本黨之中華民國農會理事長參選人;桃園市議員張火爐涉嫌恐嚇影響民進黨聲譽案,則是移送中評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