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反思生育政策的社會成本
30年來,中國大陸一直把計劃生育奉爲「基本國策」,實現嚴格的一胎化政策。對此,官方津津樂道的是「計劃生育使中國少生了4億人」,卻從不提由此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爲此付出的巨大代價。
這一政策在執行過程中的嚴格和毫無人性的做法,早已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各地對計劃生育方面的考覈實行「一票否決」,如果某地在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時出現問題,該地的官員便升遷無望。因此,出現了許許多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看看那些最直觀的表現──在一些地方農村的房前屋後,寫着這樣的標語:「寧添十座墳,不添一個人」「寧可血流成河,不準超生一個」「誰不實行計劃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該扎不扎,房倒屋塌;該流不流,扒房牽牛」「喝藥不奪瓶,上吊就給繩」「打出來,流出來,墮出來,就是不能生出來!」
從這些語氣惡毒得毫無人性的標語就可以看出,在計劃生育政策的執行者眼裡,自己的政績最重要,爲達此目的,各種極端手段都可以使用。人們看到的是許多令人髮指的做法:強迫結紮與強迫墮胎、抄家拆房子、辦「學習班」坐黑牢、超生的公職人員被開除、孕婦在街上被抓走做流產頂替他人名額、甚至搞「連坐」抓捕親屬和鄰居、姐姐逃走結紮妹妹、哥哥違規拆弟弟房子……。這簡直是現代社會中無法無天的奇觀。計生部門以「基本國策」作擋箭牌,肆意妄爲,用簡單粗暴的行政手段侵害公民基本權利,製造了許多官民衝突和矛盾,已傷及民衆對政府的信任,加劇了官民對立,這是一種嚴重的負面影響,也是一種難以估量的社會政治成本。
以國策爲名大肆斂財
實行多年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催生了一個特殊利益集團,即各級政府中的計生部門。他們躲在「基本國策」的後面大肆斂財。
2001年,大陸全國人大正式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首次規定對超生家庭徵收「社會撫養費」。2002年,國務院正式公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此後,計劃生育罰款終於「合法化」。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社會撫養費怎麼收,收多少,大多取決於計生部門的自由裁量,這種缺乏監督的權力很容易被濫用,許多計生官員因此而中飽私囊。
今年4月底公佈的人口普查數據表明,中國實際生育率已經相當低,而老齡化程度則比預想的更爲嚴重。學者指出,面對新的人口形勢,應及時考慮調整現行生育政策。
面對當前計劃生育政策的負面影響以及在執行中的巨大社會成本,應該建立一種中立、開放和科學的決策諮詢及反饋機制,對這一政策展開充分討論,本着對國家和民族命運負責的態度,慎重決策,使這一政策朝着人性和利於民生的方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