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營造業風險高 勞工到職日就應加保

勞保局說明,營造工程常有層層轉包且工程施工期間勞工流動性大等特性,僱主容易疏漏申報勞工加保,提醒承攬各項營造工程的事業單位,依照《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只要僱用1名員工,即爲就保及職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達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

萬一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員工可立即獲得相關職災給付保障,僱主亦可抵充勞動基準法所定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

另外,若是未辦理登記的營造業工頭,可透過災保法之特別加保制度,以自然人僱主身分,替自己及所僱員工申報參加職保。截至2023年6月底止,透過特別加保制度參加職保者,累計申報單位數爲2萬9768家,人數爲5萬2700人,其中營建工程業3萬2015人次爲大宗(佔60.7%),顯示特別加保制度得以保障工頭及其所僱員工的工作安全。

勞保局說,爲方便民衆臨時性加保需求,提供三種簡便加保管道,民衆可就使用便利性或地域臨近性擇一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包括統一超商ibon機臺、網路申報或職業工會等參加職災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