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官發展共諜組織案 高檢:審慎研議提出上訴

臺灣高等法院今宣判陸軍退役軍官陳裕炘發展共諜組織案,陳裕炘逃亡通緝中,被告軍人吳志鵬無罪,其餘8名被告均爲有罪判決。臺灣高等檢察署表示,於收受判決理由後,將就量刑及無罪部分審慎研議提出上訴。

本案檢方共起訴10人,陳裕炘逃亡通緝中;蕭翔雲(2023年4月14日退伍)判13年徒刑;謝秉成爲陸發展組織、賄賂公務員等罪,判刑8年;康奕彬收賄,判刑7年2月;何信儒判7年4月;洪睿洋判7年、謝孟書判9年;陸駿方(2023年9月23日退伍)判5年6月;劉立齊犯陸海空軍刑法刺探軍事機密罪,處1年6月刑;犯罪所得皆沒收。被告吳志鵬無罪。

高檢署指出,陳裕炘等人涉從2022年起遭大陸地區情報工作人員吸收,在臺發展搜情組織並再吸收現、退役軍士官爲大陸地區刺探、收集、泄漏、交付軍事機密。2023年7月起,檢方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經由國家安全維護處、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協助,發動4波搜索,並分析相關事證、持續向上溯源,向法院聲請人羈押謝秉成等人,去年11月27日偵結提起公訴。

高檢署指出,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繼續羈押謝秉成等人迄今,法官於審理期間,就部分被告否認之事實,傳訊證人實施交互詰問,詳加調查證據後,全案日前辯論終結,今天宣示判決,除部分判決無罪外,餘均爲有罪判決。高檢署於收受判決理由後,將就量刑及無罪部分審慎研議提出上訴。

高檢署指出,國家安全乃民主基石,高檢署及相關國安偵辦團隊針對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未來將繼續秉持縝密蒐證、向上溯源、向下刨根之原則,嚴懲不法,保障國家安全。

臺灣高等法院今宣判陸軍退役軍官陳裕炘發展共諜組織案,本案主嫌陳裕炘逃亡通緝中,被告軍人吳志鵬無罪,其餘8人均爲有罪判決。臺灣高等檢察署表示,於收受判決理由後,將就量刑及無罪部分審慎研議提出上訴。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