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條例修正達共識 政院今拍板
犯下臺南殺警案的兇嫌林信吾(戴安全帽者)。(曹婷婷攝)
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涉嫌殺害2名員警後,法務部立即擬定《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經提報行政院跨部會審議後,目前草案內容已達成共識,預計今天行政院會審議通過後,將立即函請立法院審議。在朝野有共識的前提下,預計下週立法院院會就會將草案交付委員會審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晚強調,會用最快速度完成審查;至於搭配修正的《警械使用條例》修正草案,預計9月30日將先行三讀通過。
現行《外役監條例》因標準過於寬鬆,間接導致受刑人鑽此漏洞逃逸,進而衍生臺南員警凃明誠及曹瑞傑遭殺害的悲劇。對此,銓敘部昨召開審查小組會議,認定兩人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確定以最高等級之因公撫卹辦理。
爲避免憾事重演,法務部近日擬定修正草案,擬增設遴選門檻,包括暴力、強盜、人口販運、家暴等重大犯罪者不能申請,且服刑逾三分之一、累犯須服刑逾二分之一才準申請。該草案提報行政院審議後,在政委羅秉成協調下,經跨部會聯合審查後已有共識,並作爲修法版本。
目前政院版本的重點,在積極要件方面,針對現行規定刑期7年以下、服刑滿2個月者即可申請外役監,草案則改爲有期徒刑執行逾三分之一、累犯執行逾二分之一刑期,有悛悔實據,且1年內符合可提報假釋的受刑人,表現良好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等3項要件始得遴選。
在消極要件方面,則明確列舉「不得遴選」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致死、犯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及犯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特定犯罪均予以排除。
同時,草案在違規移回一般監獄的規定上,增列違反外役監安全或秩序、違反返家探視規定等情節重大、受傷或罹病、其他重大事由不宜在外役監繼續執行時,應報準後解送移回其他監獄執行。
羅秉成表示,法務部擬具的《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經審查整理完竣,已列爲今日行政院會討論事項,將函請立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