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元旦起「廚餘養豬變萊豬」 農委會端數據:不會有萊劑殘留
▲農委會強調,近3年於國內豬隻藥物監測均未檢出萊劑殘留。(圖/記者陳以升攝)
網路流傳明年元月起,有條件開放進口符合萊克多巴胺安全殘留容許量的豬肉或豬內臟變廚餘後,廚餘養豬將造成全臺灣豬變萊豬。農委會今(8日)表示,依據衛福部訂定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標準,未來僅允許進口符合萊劑安全殘留容許量 (0.01~0.04 ppm) 之豬肉及豬內臟,其萊劑可能之殘留已相當微量。含極微量萊劑之豬肉及豬內臟若淪爲廚餘,已與其他殘羹混合後稀釋,再經國內豬隻食入後,會迅速被代謝降解,故以廚餘飼養豬隻不會有萊劑殘留問題。
農委會說明,依據「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第53篇之萊克多巴胺 (附錄) [Ractopamine (addendum), WHO Food Additives Series:53]」科學資料:「豬口服萊劑後,萊劑排泄半衰期約6至7小時」,表示萊劑會在豬體內迅速被代謝。由於廚餘會摻雜其他不同殘羹成分,故極微量萊劑會再度被稀釋後,才被豬食入,並在幾個小時內迅速代謝掉。
▲農委會表示,廚餘養豬不會有萊劑殘留。(圖/記者屠惠剛攝)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因此待國內豬隻上市供屠宰時,應無萊劑殘留問題。以已開放美牛多年爲例,廚餘中亦可能摻雜含萊劑之牛肉,農委會近3年於國內豬隻藥物監測均未檢出萊劑殘留,因此顯示廚餘養豬無萊劑殘留問題。
農委會強調,與衛福部每年均成立計劃執行畜產品藥物殘留監測,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再次呼籲牧場業者必須使用合法之動物用藥,不得使用來歷不明及未經覈准之動物用藥品,查獲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應公佈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若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250萬元以下罰鍰,因此,畜牧業者應合法用藥,以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