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瘋傳101跨年煙火旁飯店活春宮 警曝「有這想法」可能有罪

跨年夜,101煙火秀旁的飯店,被民衆拍下有男女疑似沒關窗簾上演活春宮。圖爲警方執勤跨年煙火晚會勤務,與新聞事件無關。(取自北市警局臉書)

2023年第一天,網路社羣瘋傳一段39秒影片,內容是在信義區某飯店樓下觀看101跨年煙火,拍攝煙火的民衆發現一旁飯店樓上,竟有男女沒拉窗簾進行「活春宮」,驚呼之餘,引來大批民衆直擊朝聖,並將影片PO網。警方說,過去2020年底,萬華青山宮遶境時,就有信衆拍下萬華某飯店窗邊活春宮影片散佈,影片主角可能涉嫌公然猥褻、拍攝散佈者也恐涉及散佈猥褻物,但實務上,最可能結果是雙方都無罪。

昨晚流傳的影片,羣衆擡頭看飯店樓上的房間,有男女對着燦爛的火樹銀花煙火「辦事」,直說:「他們覺得我們看不到!」、「好誇張。」影片結尾時,男女疑似發現樓下羣衆,或是已完事,轉身離開窗邊。網友就留言笑:「比煙火還短暫。」

儘管民衆都當作新年趣聞轉傳分享,但警方以2020年12月轟動一時的青山宮遶境,有信徒拍下一旁飯店樓上房間的活春宮上傳網路爲例,當時警方煞有其事要傳喚影片男女主角、拍攝者,分別要以公然猥褻、散佈猥褻物移送,但當時就有律師跳出來解釋,除非活春宮主角,是「故意」讓不特定者觀賞,甚至「預告」邀約觀賞,否則檢方大概都會以「沒意圖供人觀覽」不起訴。

至於拍攝者散佈的部分,根據大法官釋憲指出,「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爲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爲限。」

跟青山宮當時遶境的影片一樣,昨天跨年信義區飯店這段影片,畫面看不出露點,雖然可見雙方有些激烈的動作,或許多數成年人有一樣的聯想,但類似「剪影」,跟A片不同,難以認定會引起一般人的羞恥或厭惡感,即難認爲猥褻物,定罪也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