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高寮迷失老婦落魄遊蕩 警方協助返家 家屬:金咁蝦!
68歲的林姓老婦提着提包,賈員擔憂老婦已在外行走太久,身心疲累,先將老婦載至所休息。(警方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巡佐賈寅星、警員謝昊哲、李振邦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於19時15分巡至中臺路臺中戒治所附近,一名劉姓公車司機(42歲)突然將警車攔下,向員警報案稱:有一名老婦神情慌張在路上徘徊,好像找不到路,請警方協助。
警方指出,員警立即趕往中臺路與永春南路口,發現一名老婦(林姓,68歲)提着提包,胸口彆着身心障礙證明及悠遊卡獨自在望高寮附近的山路上游蕩。賈員擔憂老婦已在外行走太久,身心疲累,先將老婦載至所休息。
經員警按照身心障礙證明上登載的緊急聯絡人,聯繫上老婦的女兒,渠女兒表示「因爲家境貧寒,沒有汽機車代步,出門都是搭公車,家住豐原區,離派出所相當遙遠,如果接到媽媽回家時,末班車也已駛離……」員警體恤老婦一家生活辛苦,於是主動協助載送老婦返家。
警方表示,奔波一整晚的老婦,回到溫暖的家,感動地頻頻向員警道謝。「阿姨∼不要再到處亂跑,搭公車要先跟司機確認路線。如果有什麼急需,也可以撥打110求助。」賈員暖心提醒老婦,也提醒她女兒,日後儘量結伴出門比較安全。
春社所長江鬆泳表示,無論系身心障礙、年長者或行動不便者,都希望社會能夠給予良善幫助及關懷。若有進一步需要,也可以請警方協助。家屬可以在上述對象的衣服縫上電話號碼及姓名,以利發生走失遭警方尋獲時,能快速找到家人,儘快讓被協尋者平安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