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無照帶團擬重罰200萬 觀光署修法「妨礙綠蠵龜產卵」也要罰

▲觀光署修法擬針對無照帶團的裁罰上限提高至200萬元,以遏阻非法行爲。(圖/桃機公司)

記者蔡亞樺/臺北報導

屢有網紅、Youtuber打出「達人帶路」名義,無照帶團旅遊的情形,觀光署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擬將罰鍰上限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並納管海域生態保育的違規行,包括SUP立槳放置沙灘影響綠蠵龜產卵,最高處以30萬元,觀光署表示,該修正草案已經預告,下半年送立法院審查。

整頓觀光亂象與旅遊市場秩序,觀光署上個月預告「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一共增刪調整26項條文,包括提高違法及違規經營觀光業務者或從事活動者的罰鍰,並簡化觀光審查流程、觀光會報法制化等。

今年春節發生年代旅遊丟包旅客,「發展觀光條例」上限只罰到50萬元。該修正草案將觀光產業對公益有重大影響違規罰鍰上限,提高至100萬元,同時增訂受停止營業處分仍繼續營業的處罰上限,從50萬元提高200萬元。

鑑於網紅無照帶團亂象叢生,該修正草案也將未領取營業執照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旅行業務或觀光遊樂業務者,處罰上限也從50萬提高至200萬元。另考量非法經營的旅宿對消費者住宿安全及權益有嚴重影響,裁罰上限從50萬元提高爲200萬元。

觀光署表示,近年發現部分個人或網紅從事旅行社業務,從事旅行業務,必須要有觀光署覈准相關執照,但這些人沒有旅行社執照,卻帶着消費者去玩,萬一旅途有狀況是無法處理,甚至是沒有保險,出問題就沒保障,消費者面臨風險,因此透過修法提高罰鍰,遏阻非法行爲。

爲維護生態保育並加強管制違規行爲,如在小琉球沙灘經營並置放立式划槳,恐影響綠蠵龜產卵及遊憩品質,該修正草案特別納入條文正式納管並提高裁罰金額,從原本1萬至5萬元罰鍰,提高至2萬至30萬元。

觀光署表示,近年來旅遊趨勢大有改變,爲落實觀光立國、營造友善環境,調整法規,該修正草案將預告至8月19日,之後將送至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審查通過將可施行,但施行期程仍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