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假處分案 藍抗告提5狀6爭點30項理由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國民黨針對立法院長王金平處分抗告案,臺灣高等法院26日下午2點開庭,針對藍委任律師提出5份抗告理由狀,共有6個爭點、約30項理由;王金平委任律師許英傑表示,他們已經在上午11點就相關法律疑義整理出一份完備的準備狀,會在高院合議庭上一一提出反駁。

▼國民黨針對王金平假處分案提出抗告,25日開庭,雙方律師團大陣仗激烈攻防。(圖/東森新聞提供)

下午開庭前,許英傑率領其他7位律師,組成8人律師團,面對國民黨連日提出5份抗告狀,許英傑強調將會逐一反駁,向法官陳述細節

而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李永裕林合民由於抵達時間較晚,僅簡短表示已就相關法律疑義提出5份抗告理由狀,將理由聲明遞交高院法官,相信合議庭法官會審酌相關理由做出裁定,之後就以開庭爲由趕着進法庭

針對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6日指控時任法務部長的曾勇夫、臺灣高檢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王金平關說,指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在柯建銘全民電通案獲判無罪後,不要上訴。國民黨考紀會以「嚴重影響黨譽」爲由,決議撤銷王金平黨籍,但王金平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及緊急處置。

臺北地院13日裁准假處分,讓王金平以新臺幣 938萬1210元爲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但國民黨提起抗告,高院18日收卷分案,由受命法官王麗莉陪席法官李媛媛審判長魏麗娟組成合議庭,裁定結果最快於本週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