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視界》黃勝堅從救命到善終

臺北市聯合醫院院長黃勝堅。(方濬哲攝)

掃描旺視界看見全世界

黃勝堅Profile

病人自主權利法》預計明年1月6日上路衛福部日前公佈施行細節,箭在弦上;該法案的通過,較現行安寧緩和條例」更加往前跨越,爲國內重要里程碑。前臺大醫院金山分院院長、北市聯醫總院長黃勝堅是國內安寧善終的重要推手,也是催生《病人自主權利法》重要一員,在法案即將實施前夕,黃勝堅接受《中國時報》專訪,分享自己對《病人自主權利法》及人生最後一哩路的看法。以下爲訪談摘要。

想善終自己決定 催生病主法

問:《病主法》明年上路在即,臺灣準備好了嗎?

答:歷經6、7千例的死亡,有的往生時嘴角可以掛着微笑,有的則是千瘡百孔,因打了強心針全身腫的找不到合適尺寸,可以穿上自己的最後一件衣服,情何以堪

「安寧緩和條例」讓末期的病人可以決定不要心肺復甦術及瀕死的維生醫療,《病人自主權利法》則擴及到永久植物人、不可逆轉的昏迷等5類,在自己清醒時,經過具有法律效力的醫院諮商機制認定,在自己進入這些狀況時,可以不要延長生命的醫療措施及流體餵食。

這個法對對臺灣很重要,爲的就是要讓病人善終,但臺灣醫界在這方面還沒有ready。

病患死在自己手上 需要學習

「讓病患死在自己手上,是要學習的!」這些都需要累積足夠的經驗,現在的安寧緩和,有時即便家屬都簽好,醫療團隊也談好、準備好,但當要執行拔管子時,主治請總醫師拔,總醫師推給學弟拔,因爲一拔就死,沒有醫師願意,因爲沒有做好「有所不爲」的準備,碰到要撤除維生器,大家就是閃。

相較醫界,我認爲民衆準備的比醫界好,現在國內已有50多萬人簽署安寧意願,且每年以6~8萬人增加,而在《病主法》試辦中,60%簽署DNR(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的人也簽署了《病主法》。

以前安寧是以病人及家屬爲中心,現在則是進展到以病人爲主體、以人爲本,包括病人、家屬及醫療團隊,自己要走了,要預防親人受苦,然而放下恩怨情仇,一定要等到70、80歲再做嗎?還是可以提早30年年輕時候來思考?這就是《病主法》想要產生的正能量

問:安寧善終,溝通是重要一環,請談一下親身的溝通經驗?

答:溝通很重要,但一定要站在誠實的基礎上。有一次處理一位腦死的病患,病患遠親堅持要拚拚看,我卻脫口而出「一定會死」!話纔剛說出口,我就後悔了,我趕緊道歉收回這句話,但態度很誠懇的再次明確告訴家屬:「病患在我的手上,一定會死。」一來向家屬說實話,二來告訴家屬他已束手無策,醫師不是神,但我願意照顧病患最後一程,家屬最後才同意放手。

有些病患雖然走到安寧緩和,但不是撤除維生器就好了,曾有個病患,拔了維生器後,經過了二星期才走,其間病患要抽痰,護理師遵照規定抽的深又幹淨,病人不舒服,頭一擺動,咬破了舌頭,家屬當然不捨,也就不諒解;其實,一口痰在家卡到是壽終正寢,在醫院則是醫療糾紛,於是我跟家屬溝通取得共識,只抽淺痰,舒適最重要,家屬的氣纔下來,其實在溝通之外,體諒也很重要,大家才能找到共識的那個點。

搶救到底千瘡百孔 情何以堪

問:經歷諸多病人生死,您如何看待死亡?

答:對於死亡的定義,從事重症加護的陳秀丹醫師說的很好,她說,「死亡的意義是要讓活着的人更好」,我再加上,「死亡的真諦,是有機會補強自己、家人及社會生命的裂痕」,每一個死亡,都讓一切更好,而不是隻有看到心跳的停止。

過去鑽研腦的代謝及顱內壓的控制,我很會救生命中樞,但救不回大腦功能,也知道醫療的極限,我們做只是延長死亡的過程,而這個過程是要付出代價的。

曾看過不少病人搶救到底,幾經折磨,斷氣後,千瘡百孔、不成人形,包括急救壓胸造成肋骨斷裂,葉克膜管子拔掉後,身上留下比5元硬幣大的孔洞,打強心劑留下的水腫,樣子真得很慘烈,很多家屬在這個時候往往會後悔,這樣做對嗎?

人體是有死亡機制的,《病主法》中有一項是不給營養灌食,有人覺得是活生生餓死,很不人道,這是個錯誤的想法,人體若慢慢走向死亡,會慢慢的跟着調整、一個個關掉功能,所以腸子會慢慢的不蠕動,這時候如果灌食,是沒有意義的,食物反而會卡住,脹的不舒服,我們可以看到自然死亡的人,身體其實都會呈現脫水的狀態,皮膚看來雖然收縮,但卻很自然,臉上也會有一抹微笑,這樣的善終讓活着與走的人都放下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