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鵬/從「濱海決勝」到「重層阻殲」 國軍發展先製作戰方略
2021年1月5日媒體報導,國防部參謀本部近期在國防部長嚴德發、參謀總長黃曙光主導下,將李喜明強調的「整體防衛構想」(ODC, Overall Defense Concept)規畫幾全推翻;李喜明所提「濱海決勝、灘岸殲敵」作戰構想遭棄置,國防部恢復原「聯合防空、聯合制海、聯合國土防衛」構想,各軍準則近期正大幅翻修。
▲110年國軍春節加強戰備,陸軍裝甲584旅聯兵營進行反滲透作戰演練。(圖/記者呂佳賢攝)
2019至2021年發展「防衛固守,重層嚇阻」戰略後,即納入ODC,即戰力防護、濱海決勝、灘岸殲敵。
軍方說明依據防衛作戰構想,因應當前敵情威脅不同,國軍自主、建軍備戰的成果,因此在「作戰指導」、「戰術戰法」上會有一些與時俱進的調整。據悉,國防部現正研討規劃新版作戰指導,分別是「多維防禦、重層阻殲、守勢持久、重點突破」,定案後,並將據此規劃各項準則修編。
強化源頭打擊能力
「新新聞」於2021年1月13日再次獨家報導,新版用兵指導擬以資通電網路戰、飛彈、微型軍事衛星、無人載具等四大不對稱戰力爲主角,打造成「臺版擊殺鏈」。
報導指出,總統蔡英文在上任後所提出的「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迄今出現三種細微變化的版本。
第一個是原版;蔡英文上臺後,國防部將前總統馬英九時期的「防衛固守,有效嚇阻」改爲「防衛固守,重層嚇阻」。
第二是增修版,軍方於2019年公佈的「國防報告書」,在「防衛固守,重層嚇阻」後增列一節,即爲李喜明所倡議,並獲美方大力支持的ODC。
第三爲刪減版。
國防部副部長張哲平曾於2020年12月7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詢時透露,未來「重層嚇阻」第一層將往外推,可對中國本土造成傷害,最內層則由「濱海決勝」擴大納入本土的「城鎮戰」。
對於第三版的「重層嚇阻」,軍方解釋,在美國「開綠燈」放寬對國軍火力範圍限制下,國軍將以「多維防禦」架構納入「擊敵於彼岸」的手段,建置對中國沿岸基地與部隊,進行源頭打擊的「拳頭」。
全案一旦拍板,可說是國軍在臺軍事戰略第八階段進化,強化「源頭打擊能力」。
擴大打擊縱深和延長防禦縱深
其實這樣的戰略轉變,目的就是因應中國的軍力崛起,擴大我方的「打擊縱深」和延長「防禦縱深」,確實可以進行思考與規劃。
但是對於中國所頻繁公開的大型集結演訓,當然必須重視予以監偵,但不能作爲首要攻擊的藉口,否則就是我方「主動挑釁」。
▲沱江艦發射雄三飛彈的震撼畫面。(圖/翻攝自中華民國海軍臉書)
對於意外的可能發生的「擦槍走火」,比如兩岸兵力在監偵過程發生「軍機擦撞」或「軍艦碰撞」時,也必須在第一時間有機會說明澄清,不必然升高爲「戰事」;如過去我雄三飛彈誤射,若被擊中的非臺灣漁船,而是中國的漁船、商船,或甚至中國軍方的海洋研究船、情報監偵船,中國若在第一時間隨即亦發射飛彈反擊,那兩岸進入「險境」又該如何?
誰先決定開這第一槍
關鍵的問題就在於「誰先決定開這第一槍」,是「中國」還是「臺灣」,之後引發臺海局部作戰或是全面性作戰;且此決定權則會出現模糊不清的情況,蓋平時國軍由國防部長負責,暫時才由參謀總長對總統負責;當對方未開第一槍時,僅是大規模演訓或是兵力集結時,我們要先制進行攻擊,到底是國防部長下令?還是參謀總長負責?還是如今都不是,系由蔡總統負責下令?抑或是美國提供先期情報「授意」而爲呢?
自2020年中國的軍機、艦船逐步進入我防空識別區或經濟海域,甚至表明沒有「海峽中線」的存在,臺灣可以視爲「挑戰」和「威脅」,只要不侵入我「領空」和「領海」,臺灣可以運用任何方式,監控、強勢呼籲離開、甚至警告射擊,但是就是不能發動攻擊,甚至是主動產生「意外」都不行。
▲2021年1月24日中共軍機活動報告,該日寫下目前最多架共機擾臺的紀錄 。(圖/中華民國國防部提供)
國軍要依據未來對方的威脅,以及自身的兵力規劃發展,進行戰略轉變先製作戰方略的研究,平時可行,但對方未發動第一擊作戰不可行;也就是說未來若中國確實先以「以武攻臺」,當戰爭發起,我們可以發動全面性反擊,也就是「首戰即決戰」;除此之外,「先制攻擊」的戰略規劃,只會是「束之高閣」的一卷而已。
(作者爲備役海軍上校,曾任潛艦兵器長、作戰長、輪機長與潛艦訓練中心教官、海軍總部計劃官、國防部戰略規劃司計劃督導官,現爲中華經略國防知識協會研究員。着有《解析臺灣發展潛艦的過去、現在和未來:(196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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