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告知就硬闖 美艦不甩兩岸領海法
美國海軍第七艦隊USS拉塞爾號,17日在南沙島嶼海域進行自由航行任務。(摘自美國海軍第七艦隊)
美軍第七艦隊於17日宣佈,拉塞爾號勃克級飛彈驅逐艦(USS DDG 59)在南沙島嶼海域進行「自由航行」任務,並挑戰中國、越南與臺灣對「無害通過」施行的「非法限制」。南海專家表示,這次行動反映出了拜登政府的南海立場:即不挑戰大陸「九段線」及中華民國「十一段線」對南海主權的聲索主張,而是挑戰兩岸法律在南海對外籍軍艦與政府公船施加的限制。
這是拜登政府於1月底上臺以後,首次在南海「自由航行」行動裡點名臺灣。美國認爲根據《國際法》,所有國家,包括他們的軍艦,都有權進行「無害通過」。中國、臺灣、越南單方面對「無害通過」施加限制違反了《國際法》。
「自由航行」與「無害通過」不同。「自由航行」旨在挑戰沿海國家的「過度海洋權益主張」所採取的軍事及外交行動,以保證美國軍事力量在全世界機動暢通;「無害通過」則是依照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外國船隻有權在某國領海,在不損害沿海國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情況下通過。
根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7條:外國軍用或公務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先行「告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6、7、8條:外國軍用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和制止對領海的非無害通過。美軍此次行動並未向臺灣告知及經大陸、越南批准,挑戰了兩岸及越南法律的相關主張。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19日受訪時表示,美艦硬闖南海島礁周邊12海里領海,挑戰各方對領海「無害通過」的主張,此前在歐巴馬、川普時期已經發生過多次。但至今目前仍未有任何一方對美讓步、修改本身法律,也沒有其他國家跟進美軍行動。美方做法猶如「野狗吠火車」,旨在展示力量而非講理。
張競說,蔡英文總統方於9日表示:「美軍機艦近期多次執行自由航行任務,是展現美國對印太地區安全現狀遭到挑戰時的明確態度」。蔡總統顯然對美軍機艦執行自由航行任務的定義根本就不理解。中華民國所主張之海洋權益與領土疆域,亦是美國政府鎖定挑戰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