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買5萬手鐲被趕下車?麗江市文旅局:已立案處理

(原標題:未買5萬手鐲被趕下車?麗江市文旅局:已立案處理)

近日,一遊客發視頻稱,一家五口在春節假期報名參加了雲南旅遊團,期間在麗江旅途中因未購買5萬元的手鐲而與導遊產生糾紛,隨後提前結束行程。針對該事件,麗江文旅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已經立案處理,將盡快與處理結果一起及時向社會公佈。截至發稿時,上述網友所發佈的長達11分鐘的視頻已不在其個人賬號主頁顯示。(央廣網)

此前報道:

不買玉器被麗江導遊趕下車?當事人:換了旅行團,至今未處理

春節期間,田女士一家5口跟團前往雲南昆明、大理、麗江等地旅遊,卻因在麗江一家玉器店內沒買玉器,被導遊中途趕下車。2月13日(正月初四),田女士在社交平臺發佈了相關視頻,立即引發網友熱議,但隨後不久,該視頻被刪除。

2月15日,田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該旅行團是她提前一個月花費17000元左右訂的。旅行社承諾春節不漲價並簽訂了合同,旅行中途卻要求買玉器,“導遊說不買就不能上車,我後來報了警,麗江文旅局也曾出面調解,但至今沒有收到任何處理結果。”

15日當天,麗江市文旅局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記者,他們暫未收到相關情況,如果收到有人投訴或是舉報,執法隊會第一時間去處理。

2月17日,封面新聞記者從麗江市委宣傳部瞭解到,麗江市相關部門已經在調查,將就此事發布情況通報。

人均3500元報旅行團

因不買玉器被趕下車?

田女士介紹,她是河北人,早在春節前1個月,她就在抖音上報名參加雲南一個旅行團,行程包括昆明、大理和麗江,5個人花費了17000元左右。“我是1月2日付款報名的,說是當時報名的,春節不漲價。”田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2月10日大年初一,田女士一家的雲南行正式開始。

據田女士講述,前兩天一家人玩得很開心,吃住都比較滿意。讓她沒想到的是,旅行進行到第三天,導遊帶着旅行團到了麗江一個賣玉器的地方,讓大家挑選玉器。

田女士一家被帶到玉器店。圖據視頻截圖

田女士說,導購員很熱情地爲她介紹,一款玉器標價2萬元,另一款標價5萬元。田女士表示,如果確實貨物值這個價,她也願意購買,但她實在沒辦法確認,就跟導遊說不買,“不想導遊卻表示,不買就必須下車離團,當時導遊的說法是票搞錯了,我們不是這個團,應該是在(車牌號)3181的車上。”

“當時也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行李也在車上,我就給當地文旅局打電話投訴,也報了警。”2月13日下午,田女士在抖音上發佈了自己乘坐警車的視頻,“給家人報平安”。據她介紹,她此前還發布了“被趕下車”的視頻,引發大量網友關心關注。

田女士報警後,警察護送一家人至另一輛車。圖據視頻截圖

目前人已離開雲南

至今未收到處理結果

田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自己發佈視頻的初衷,是認爲這個事情不合理,訴求是讓導遊道歉。

據田女士講述,2月13日下午至14日這期間,田女士一家被轉移到另一個旅行團,原本以爲可以繼續一家人的春節旅行,但因爲她之前發佈的視頻,前後兩家相關的旅行社都給她打電話,要求刪除“被趕下車”的視頻。她回覆說,“希望涉事導遊道歉,否則不刪視頻。”

田女士一家被要求換車。圖據視頻截圖

不少網友發現,該視頻已於2月14日下午被刪除,他們給田女士留言表示關心。田女士表示,視頻並非她自己刪除,而是被人以侵犯名譽權和肖像權投訴了。

田女士稱,麗江文旅局相關人員對該事件進行了調解,“我們很滿意麗江文旅局和麗江旅行社的態度,他們也說會處罰涉事導遊,我們表示不需要處罰,只要他給我們道歉。”

2月15日,田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在麗江文旅局的協調下,一家人已乘飛機離開雲南回到河北,“但至今未收到處理結果。”

官方迴應:在調查詳細情況

將發佈情況通報

田女士將自己的遭遇發佈到網上後,不少網友表達了對報團旅行的質疑,有IP地址顯示爲雲南的網友表示,希望各地朋友不要對雲南產生偏見,雲南各地方的人都是熱情好客的,“不要被個別旅行社敗壞你們來到七彩雲南旅遊的心情。”

15日當天,封面新聞記者撥通麗江文旅局電話,告知其有遊客因不買玉器“被趕下車”,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暫時未收到有相關情況的反映和投訴,如果收到有人投訴或是舉報,執法隊會第一時間去處理。

2月17日,田女士發佈了一份講述事件經過的視頻,她說涉事旅行社給她退了10000元的未完行程費用,不是網上說的補償費。田女士稱,不想給雲南旅遊帶來負面影響,“除了沒收到導遊的道歉,對麗江文旅局和旅行社的態度很滿意。我們只是普通老百姓,不想再因爲這事被打擾了,只想事情儘快有個結果。”

2月17日,封面新聞記者從麗江市委宣傳部瞭解到,麗江市相關部門已經在調查詳細情況,將就此事發布情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