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免公文延宕 她竟盜蓋主驗人員職名章
交通事件裁決處一名課員,爲免公文延宕,竟盜蓋主驗人員的職名章,但獲輕判緩起訴。(非事發示意圖/世界宗教博物館提供)
承辦新北市「交通違規事故鑑定電話資訊查詢處理服務案」的交通事件裁決處楊姓課員,因承辦公文具有時效性,爲免公文延宕她竟然盜蓋主驗人員的職名章,新北地檢署8日認爲楊姓課員所犯輕微且已認罪、支付處分金,將她處分緩起訴。
檢方調查,楊姓課員在2019年2月15日籤請1月份的「交通違規事故鑑定電話資訊查詢處理服務案」驗收暨撥款,經政風室、會計室主任擬具會辦意見後送回給楊姓課員。
20日楊姓課員依會辦意見修正後再陳,秘書指示在簽呈上彙整會辦意見,依規定承辦這些簽呈應由主驗人員用印,但楊姓課員因簽呈具有時效性,爲免公文延宕,竟然在籤會辦單位攔盜蓋主驗人員職名章,並蓋用「已登錄」並僞造蓋印時間。
事後楊姓課員自首盜蓋主驗人員職名章,檢方認爲她所犯爲最重本刑3年徒刑以下的輕罪,且自首後坦承犯行,給予1年期限的緩起訴,並令楊姓課員應支付1萬元緩以訴處分金、接受8小時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