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安全防護冷氣工摔死 張淑晶等二審判賠207萬
新北市知名惡女房東張淑晶與黃姓合夥人,4年半前派遣公司廖姓員工到套房裝潢工地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卻未提供任何防墜設備,員工不慎踩破雨遮從2樓摔死,張女遭判刑5月定讞。家屬求償,高院二審1日改判張女須與公司連帶賠償207萬餘元。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4年3月15日上午10時許,張淑晶與黃姓合夥人指派2人合資的中興國際開發公司員工廖男(57歲)與賴男,到新北市新莊區一處套房裝潢工地安裝冷氣室外機鐵架。但張女未提供安全帽、安全繩等防摔設備,結果廖男腳踩雨遮施工,但因雨遮老舊,當場碎裂崩塌,廖男自2樓、頭下腳上摔落,頭部多處骨折,送醫急救3天后不治身亡。
廖男家屬提告,刑案部分,最高法院今年3月間依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將張女判刑5月定讞。另外家屬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張女與黃姓合夥人、中興公司,連帶賠償473萬餘元。一審判決須連帶賠償270萬餘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日宣判,經過重新計算後,高院改判家屬可從中興公司獲得職災補償207萬餘元;其中近190萬元則是張女與黃姓合夥人負擔的侵權行爲損害賠償。可上訴。
除本案外,張女另涉多起案件,她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遭檢方提起公訴。新北地院針對她造成78人受害部分,一審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另外她與向昔日閨密、板橋知名盧姓眼科院長有多起民事官司糾紛,互有勝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