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邀請函仲介路跑A獎金 肯亞選手來臺參賽爆造假

臺南地檢署偵辦國內長跑俱樂部,涉嫌僞造知名運動品牌邀請函,引介多名肯亞籍長跑運動員來臺參加馬拉松路跑比賽,並抽取扣稅後部分獎金作爲佣金。(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地檢署偵辦長跑俱樂部,涉嫌僞造知名運動品牌邀請函,引介多名肯亞籍長跑運動員,來臺參加馬拉松路跑比賽,雙方約定抽取扣稅後獎金1成2作爲引介佣金,檢方指揮搜索,並傳訊林姓負責人盧姓員工等6人到案說明,訊後以涉嫌僞造文書罪嫌,林、 盧二人各以30萬、5萬元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

臺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建弘指出,南檢於106年4月初接獲內政部移民情資指出,臺南關廟區某長跑俱樂部林姓負責人,爲引介肯亞籍長跑運動員來臺參與馬拉松路跑賽事,賺取獎金並從中抽取佣金,未經某知名運動品牌臺灣公司之授權,擅以該公司名義僞造賽事邀請函,並持向我駐外代表處申請多名肯亞籍長跑運動員入臺簽證,並經覈准來臺等情。

案由詹雅萍檢察官指揮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臺南市警佳里分局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深入查證。檢察官等蒐證齊全,即於4月27日上午,指專案小組共18名警力會同特約通譯,前往該俱樂部會址及肯亞籍運動員居所執行搜索,查扣僞造邀請函及相關收支帳冊,並同步傳喚林姓負責人、盧姓員工及肯亞籍運動員等共6人到案說明。

案經檢察官詹雅萍、周欣潔周韋志訊問後,認林姓負責人、盧姓員工2人爲賺取獎金佣金,於104年12月至105年8月間,僞造某知名運動品牌臺灣分公司之賽事邀請函,供多名肯亞籍長跑運動員申請來臺簽證,以及協助肯亞選手等辦理簽證期限延長,致不知情之簽證核發審查人員,誤信該賽事邀請函爲真正而核發有效簽證,使肯亞籍長跑運動員得以順利來臺參加馬拉松路跑賽事,足生損害於該知名運動品牌公司、外交部駐外代表處及內政部移民署對於核發簽證管理正確性,認爲林、盧2人共同涉有僞造文書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令林、盧2人各以30萬元、5萬元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