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服勞役竟「假簽到」監院彈劾北檢前檢察長周章欽

翁茂鍾案 監院彈劾北檢前檢察長周章欽(本報資料照)

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炒股案,遭判決有罪後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竟串通警方造假簽到,以不實方式協助完成易服社會勞動,監察院通過彈劾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周章欽、前臺南市警察局長陳子敬等5人,監院今天下午將由監委林國明、王麗珍對外說明彈劾內容。

翁茂鍾「佳和公司炒股案」判決有罪後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經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周章欽指示安排,及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陳子敬指示關照下,經該二機關公務員以不實方式協助完成易服社會勞動。

監察院指出,周章欽和陳子敬明知與翁茂鐘有利害關係,卻仍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監察院通過彈劾周章欽、陳子敬等5人,監委林國明、王麗珍今日下午4時30分,將在監察院2樓簡報室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