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區南勢裡裡長罷免案 第二階段未通過

中市霧峰南勢裡提里長罷免案,因第二階段連署人數不足,罷免案不成立,現任里長陳錫卿表示,已經擔任3屆里長,認真服務地方公道自在人心。(中市議員天生服務處提供/黃國峰臺中傳真)

罷免風潮方興未艾,臺中市霧峰區,也有一件里長罷免案,霧峰區南勢里民謝朝清以沒有妥善監督廟產爲由,提案罷免里長陳錫卿,雖然通過第一階段,不過在第二階段選委會審查時剔除部分不符資格連署人,連署人數因而不足,罷免案不成立。

謝朝清表示,福新宮因購買廟旁土地,但依法宮廟不能有農地,依往例決議,登記在南勢、北勢2位里長名下,共同負責保管,但是現任南勢里長拒絕,大家不滿因而推動罷免,對於選委會剔除部份連署人,造成罷免案無法成立,表示尊重。

南勢里長陳錫卿表示,已經擔任3屆里長,認真服務地方,卻由於他反對將廟產登記在私人名下,遭提案罷免,不過公道自在人心,多數鄉親還是支持他,相信即使罷免案成立,最後投票也不會通過。

依選罷法規定,南勢裡選舉人總數1238人,第一階段應有1%連署,實際有12人連署通過,第二階段應有10%,124人提起連署,謝朝清提出連署人數有150人,不過選委會審查發現有37人簽名筆跡相同剔除,剩113人,未達應連署人數,固罷免案不成立。

不過因第3屆南勢里長選舉由無黨籍的陳錫卿與民進黨籍謝朝清2人競爭,罷免案地方認爲應是二人長期失和所致,而又擔心外界罷免由民進黨主導,民進黨臺中市黨部主委李天生澄清,民進黨並未主導推動,和民進黨沒有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