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老闆強行和女員工發生關係 私了未談妥賠償對方報警!判刑一年

物流公司老闆王某和女員工徐某強行發生關係,遭徐某反抗未能得逞。徐某丈夫趕到後,雙方談私了,但賠償未達成一致,徐某一家報警。2021年5月,王某因強姦罪被判刑1年7個月。

1989年出生的王某是江蘇蘇州一家物流公司的老闆,可以說是年輕有爲

2020年11月14日晚23時30分許,王某在蘇州市虎丘區自己的公司倉庫,乘其他工作人員離去之機,產生與女員工徐某發生性關係的想法。

他將捲簾門拉下之後,從身後摟抱徐某,遭到徐某行爲抗拒的情況下,仍不顧徐某的躲避及掙扎,摸徐某的胸部、強行將徐某按倒在地上,後因徐某反抗和哭喊,期間打電話向其丈夫求救,王某未得逞。

徐某丈夫到達後,王某要求與徐某夫妻私了,但因賠償數額未達成一致,次日凌晨,徐某丈夫打“110”報案。王某被抓獲到案。

蘇州虎丘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爲,王某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摟抱、摸胸等方式,欲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王某的律師提出,王某是犯罪中止。但法院查明,王某先後三次摟抱被害人,反覆拉扯被害人,歷經從倉庫到辦公室再到倉庫的過程,欲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期間被害人一直在反覆拒絕,且被害人頸部傷痕,可見被害人反抗激烈,且其給其老公打電話予以呼救,可見被告人不是主動放棄犯罪,而是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依法不構成犯罪中止。近日,法院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