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密醫冤案終還清白 臺中精神醫師:10年網路霸凌向誰討公道

臺中市維新醫院醫師許景琦控訴,10年網路霸凌向誰公道。(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維新醫院精神科醫師許景琦和前靜宜大學社工教授許博一,10年前遭醫院離職員工爆料指出醫院僱用密醫,被控告違反醫師法官司纏訟至今年7月無罪定讞,2人21日召開記者會控訴長期遭到網路霸凌,身心受創,聲譽受損,如今誰還公道?又該向誰討回權益

許景琦表示,2010年維新醫院前副院長石龍振因盜賣醫院藥品遭開除後,石挾怨報復向檢方爆料,指醫院僱用密醫導致病人死亡,案經偵查2年多,被依違反醫師法起訴,一審判處2人1年2個月,二審無罪,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他和許爲了維持清譽,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高等法院臺中分院7月底判決2人無罪,檢方未再提上訴,全案定讞。

他指出,所謂「密醫致死」純屬張冠李戴,爆料者所指的死亡病患,是案發8個月前因其他疾病死亡,而且當時許博一尚未在醫院擔任志工,明顯誣陷,堪稱史上最扯烏龍醫案,但檢方完全不予採信。

此外,臺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賴德仁曾到庭作證指出,精神科與其他科不一樣的地方是,屬於非藥物治療模式,包括團體心理治療、個人心理治療等,心理治療模式不是精神科醫師也可以做,由非醫師、不具醫師資格例如心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社工人員從事非藥物治療的情形很常見,而許博一當時就是靜宜大學社工系教授,何來密醫之說?

許景琦強調,臺中地檢署案發之初,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大張旗鼓舉行記者會說明案情新聞稿斗大標題「醫院僱用密醫致人於死」,新聞經網路轉載,讓他和醫院遭網路霸凌長達10年,如今無罪判決,檢方是否也應舉行記者會,還他們清白件,這件全因離職員工挾怨報復的爆料告發,對當事人和醫院聲譽造成莫大損害,而遲來的正義,也難以彌補當事人名譽受損及身心煎熬於萬一。

對於許景琦的指控,臺中地檢署表示,全案待了解後再予以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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