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竟放3年? 敬茂員工赴勞委會陳情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敬茂電子公司4名員工23日到勞委會陳情,控訴資方強迫員工休無薪假長達3年,每天早上6時多,都要打電話才能確定有沒有班可以上,去年底又減薪10%,要求資遣卻不願支付勞退舊制年資資遣費。不過公司駁斥這樣的說法。

現年38歲的黃先生在敬茂電子員工作14年,2008年受到金融風暴影響,公司要求籤下無薪假同意書,讓他和太太月薪從4、5萬調降至不到2萬5千元,沒想到去年11月,又以經濟不景氣爲由減薪10%,原本夫婦倆要求資遣,公司又以兩人在2005年所籤的離職書,只能願支付3個月資遣費。

黃先生先痛批,當時老闆大家共體時艱,但他的兒子卻買了3 、400萬元的賓士車。對此,敬茂電子董事長張忠玉表示,當年結清員工年資都依法給付,後來的減薪措施,也因大家不同意取消,面對這樣的指控覺得很莫名奇妙。

而勞委會則說,敬茂電子實施無薪假並沒有通報,如果查證確實薪水足額給付、或沒有在勞工同意下實施無薪假,將依勞基法開罰2萬到30萬,並列入下週四(3/1)公佈的統計數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