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男大生載女喪命蘭嶼 單親媽心碎還需賠128萬
▲蔡姓男大生無照載着女同學在蘭嶼夜遊,卻不幸發生憾事。(圖/東森新聞)
失去子女已是畢生至痛,但這名單親媽媽卻因爲兒子的過失,還需賠償對方128萬元。臺灣大學16名學生去年6月到蘭嶼騎機車夜遊,在騎往臺電核廢場途中,蔡姓男同學的機車突然撞上水泥墩,造成搭載的王姓女同學瞬間跌落,頭部重創喪命,蔡男也在隔天回天乏術。
由於蔡男在當時爲無照駕駛,王女的父母不甘心女兒命喪黃泉,以「無照卻載人」爲由,向蔡母求償655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認爲王女明知蔡男爲無照駕駛卻一再要求搭載,應該承擔一半過失,因此判蔡母只需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賠償對方128萬元。
蔡男父母離異,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又逢愛子驟逝,痛苦程度與王女父母不相上下。雖然她說當時風大、沒路燈,不能將車禍過失全推給兒子,但法官依中央氣象局資料指出,當時蘭嶼僅7級風,爲安全行車環境,蔡男應該是經驗不足才發生意外。由於蔡男還未成年,蔡母應該在行前瞭解他的旅遊路線和方式,法官最後依蔡母監督過失,蔡母判賠1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