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站手機快充被告強裝軟件 旅客索賠3000元

旅客遊戲軟件導致手機關機 索賠3000元

張女士北京西站候車廳內的免費充電站爲手機充電後,發現手機上被安裝了三個APP程序,且手機出現了死機情況。因認爲暢充公司以及西站提供的充電服務存在強制推廣APP軟件的情況,且嚴重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個人信息安全,張女士將二者起訴至豐臺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強制安裝行爲、賠償經濟損失3000元並書面道歉。昨天下午,豐臺法院庭審理這起案件

旅客:候車廳內充電手機死機

張女士起訴稱,今年4月18日,其在北京西站第五候車室候車時,在一處“免費充電站”爲手機充電。張女士說自己首先用的是普通充電設置,但充了10分鐘後發現手機只增加了1%電量。情急之下,張女士就選擇了快速充電設置。

按照充電站視頻的提示操作後,張女士發現手機充電速度是快了,但手機裡被安裝了一個名叫“號外”的APP程序以及兩款遊戲程序。“後兩款軟件馬上直接跳進遊戲,我再點擊手機,手機就出現了死機狀態。”張女士說。

張女士表示,出現這一情況後,其曾先後與北京西站市場辦公室和提供充電站的暢充公司聯繫,但對方均沒有提供有效解決方法,最終,張女士自行卸下手機電池,並將手機重新啓動。

張女士認爲,西站和暢充公司以提供免費充電爲由,在沒有任何提示的前提下,自行強制客戶下載來源不明的APP軟件的行爲屬強推,且在充電過程中,消費者被引導把手機所有權限全打開,意味着手機裡的各種信息全部都有被盜取的可能性,會給手機安全以及個人信息安全帶來很大風險,是侵權行爲。這種行爲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危害到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

爲此,張女士將暢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京鐵商業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西站分公司起訴至豐臺法院,要求兩被告立即停止、糾正不經旅客同意直接在使用其免費充電器誘導旅客打開USB手機權限以及強制下載APP的侵權行爲,賠償經濟損失3000元,並書面道歉。

充電站提供者:已進行提示

昨天下午,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張女士本人在律師陪同下出庭,而二被告也各自委託代理人出庭應訴。

面對張女士的起訴,作爲第一被告的暢充公司答辯稱,首先張女士無法證明手機確實出現了死機情況,且即使出現死機,也不能證明手機死機與充電服務有關。此外,充電站提供高速充電服務時,已做了醒目提示,且充電過程需使用者按照步驟操作,現有技術也做不到未經顧客許可就能強制安裝,因此不存在原告所說的“不知情”。“充電還是不充電,安裝還是不安裝,其實都是原告來選擇和操作的。”暢充公司的代理人說。

對於張女士提出的打開USB調試模式,暢充公司方面表示,此舉是爲了能夠讓充電設備可以識別原告的手機和電池型號,從而提供可以接受的電流強度,是安全保障的需要,並不會影響手機安全。暢充公司還表示,其推薦的遊戲和應用程序均爲合法正版的軟件。據此,暢充公司請求法院駁回張女士的訴訟請求

西站:僅提供場地不涉侵權

本案的第二被告西站方面則表示,其與速充公司雙方僅僅是場地租賃關係,西站爲其提供經營場地,速充公司在場地上投放機器並進行維護和管理,且該免費充電站自2015年12月安裝至今,除本案原告外,從沒有任何人提出有問題。西站方面既沒有實施侵害原告的任何行爲,也不構成法定的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事實,因此不同意賠償。

記者瞭解到,張女士提出的經濟賠償主要是爲維權產生的誤工費交通費以及通訊費,但昨天庭審中,張女士未能提交上述費用清單。本案將擇期宣判

北京晨報記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