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修法 黃國昌:黨團一致同意將提版本、設最低門檻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憲法訴訟法修法近來討論不斷。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日前投書,表達不支持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草案版本,被質疑民衆黨團內部意見不同。對此,民衆黨團今(15日)上午舉行時事迴應記者會,總召黃國昌說,經黨團會議討論後,黨團成員一致同意,目前憲法訴訟法完全沒有下限門檻必須修正,特別是違憲宣告時,必須要設定最低門檻,而不是像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毫無下限,黨團也會提出自己的版本。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時事聯訪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針對憲法訴訟法,黃國昌說,今(15日)早上黨團會議開會討論後,黨團成員一致同意,「目前的憲法訴訟法完全沒有下限的門檻,這件事情必須要修正」,本黨團贊成針對有關憲法法庭在作出重要判決時,特別是違憲宣告時,必須要設定最低門檻,而不是像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毫無下限,黨團也會提出自己的版本。

黃國昌說,必須清楚跟大家說明,過去這2天不斷有記者來問他個人對憲法訴訟法修法的意見,「其實我個人的意見大家如果有關注司法法制委員會詢答,我在質詢時應該講得蠻明確」。

黃國昌指出,司法院送來對於憲法訴訟法修正的意見時,他在質詢時當場跟司法院副秘書長講,司法院提來的報告根本不及格,亂寫一通,其他國家怎麼規範,一個字都不敢提。

黃國昌舉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最低出席人數是6個人;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15位法官,最低出席人數是9個人,而且如果要宣告法律違憲必須要有8位法官作出一致判決;南非憲法法院有11位法官,最低出席人數8個人;韓國憲法法院9個法官,如果要審理案件,最低出席人數7個人,如果要做法律違憲決定,要有6個人以上贊成。

「我剛所舉的,不管是聯邦最高法院、日本最高裁判所、韓國憲法法院、南非憲法法院,這些國家針對有關執掌違憲審查宣告都有最低人數要求。」黃國昌表示,憲法訴訟法當初依照司法院所提出的版本,是毫無下限,這樣的狀況,早上黨團會議大家一致同意,有近一步設立最低下限的必要,黨團成員會進一步的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提出後也會負責任跟社會各界說明。

黃國昌強調,憲法訴訟法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講,這牽涉到立法體例的問題,司法院提出的版本都用「現有總額」4個字,完全沒有考慮今天毫無下限的問題。要去翻覆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案,這是何其慎重的事情?怎麼會毫無下限的這樣幹?

黃國昌表示,在目前憲法訴訟法架構下,民衆黨團的立場很清楚,無法接受這種毫無下限的立法方式,更沒有辦法接受,如果反對司法院這種毫無下限的立法方式,就是要癱瘓民主憲政,如果按照這樣的理論,從美國到南非、日本、南韓,這些有規定下限的,全部都在癱瘓國家民主憲政嗎?這種民粹式、沒有論理,甚至沒有仔細參考外國法例,言語式的煽動可以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