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覆議案諮文送抵 總統府:審慎評估所有救濟手段
立法院10日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並在13日送出覆議案諮文給行政院、總統府。總統府與行政院證實已收到覆議結果,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將會審慎評估所有可能的救濟手段,以守護民主自由憲政體制。圖/總統府提供
立法院10日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並在13日送出覆議案諮文給行政院、總統府。總統府與行政院證實已收到覆議結果,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將會審慎評估所有可能的救濟手段,以守護民主自由憲政體制;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刻正就所蒐集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徵詢學者專家意見,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審慎評估下一步的作爲。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憲法訴訟法,明定10名大法官才能開會,代表新法公佈後,未來憲法法庭將應人數不足而無法受理釋憲案,引發爭議。藍白立院黨團上週五於立法院以人數優勢否決「憲法訴訟法」覆議案,立法院鰂於今日將覆議案諮文送交行政院、總統府。
對此,總統府13日傍晚表示已收到《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諮文。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將在合法合憲前提下,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審慎評估所有可能的救濟手段,以守護民主自由憲政體制。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已於13日下午4時35分許,收到立法院函知有關本院就憲法訴訟法移請立院覆議結果。爲維護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正常運作,行政院刻正就所蒐集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徵詢學者專家意見,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審慎評估下一步的作爲。
依憲法規定,覆議遭否決後,立法院必須送出覆議案諮文至總統及行政院,法案經行政院長副署後,總統應於10天內公佈;且法律經公佈後也非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佈或發佈日施行者,自公佈或發佈日起算,第3日起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