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變賣!頂新聲請發還值逾4億元查扣物
因涉嫌使用越南油品製成劣質油出售的頂新制油公司,在一審獲判無罪後,向臺中高分院聲請發還價值逾4億元的扣押物品,雖檢方認爲相關證物不宜變賣,但法官認爲變現不失爲保留扣押物價值的方法,只要求頂新提出承諾書與監督機制計劃書後,將擇期裁定。
臺中高分院今針對頂新聲請返還扣押物臨時開庭調查,頂新律師團指出,彰化檢方104年10月間查扣頂新廠房、土地、大型儲油槽和辦公室電腦、印表機等用品,其中儲油槽裡的油品滯放已逾1年半,且相關汽車、辦公室機械放久了也會變壞,請法院准予將所有扣押物品解禁,讓頂新一併變賣求現,才能賣得好價格。
律師指出,律師團願意提供承諾書做保證,頂新願意讓買家將價金直接匯入法院專戶中,由法院查扣。
法官則認爲,頂新律師團若只提供一張變現供查扣的書面承諾書,對法院來說保障不足,應增加提出監督機制計劃書,讓法院在變賣查扣物過程中可監督、參與,將於收到計劃書等相關資料後再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