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通,俞老師救患者遲到被罰,又被停診,院方:她不救自有人救
醫生的天職是治病救人,老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作爲醫科大學的老師,他們可能會遇到兩者發生衝突的時候,比如醫生剛好遇到了特別緊急的情況,而馬上他們有課要上,這個時候應該怎麼選擇呢?學校和醫院方又該如何處理才更合適?
這樣的情況可能比較少發生,但近日南方醫科大學卻剛巧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俞莉老師,是醫學博士,是南醫大第一臨牀醫學院的教師,也是南醫大南方醫院兒科門診的主治醫師。
據說俞老師所教課程是“留學生項目”。很多人認爲,在高校裡,留學生項目應該教授外籍學生的課程。
今年5月10日,俞莉正準備上課,得知自己分管的患兒病情危機,於是她急忙趕赴醫院,並進行了緊急處理。之後她立馬趕往學校上課,但當她趕到教室的時候,上課已經開始了29分鐘,她遲到了。
接下來,學校以出現教學差錯爲由對她進行了扣發獎金和取消本年度評選優秀和先進工作者的處罰,同時進行了通報批評。
關於這個處罰,網上沒看到俞老師個人任何的不滿,據說很多學生很氣憤。很快,此時事在網絡上引發了很多人的關注和討論。
大家認爲,當教書育人和治病救人在同一時間發生衝突的時候,治病救人應該在前,因爲人的生命有時候等不起,而教書育人可以稍微靠後一點,後面可以用時間補救。
很多人認爲俞老師遲到事出有因,且是因爲要救人,不應該受到處罰。
也就人覺得俞老師遲到了,學校按照規章制度可以給出處罰,這無可厚非,但俞老師救人了,也應該給出獎勵,兩件事情一碼歸一碼,遲到就該被罰,救人就該被獎,獎勵也不必太高,因爲她搶救人是在她科室之內,病人本來就是他負責的患者。
關於網上沸騰的輿情,南醫大很快做出了迴應,表示“正在向相關單位瞭解覈實情況,後續將跟進處理”。但兩天過去了,學校好像也沒有拿出新的處理結果。
可能很多網友在期待南醫大取消對俞老師的處罰,或者取消一部分,但不知道爲什麼,事情竟然似乎朝着相反的方向發展了。
首先,南醫大南方醫院一個工作人員迴應說,不管當時俞莉在不在醫院,患者突發嚴重問題也可以得到救治。這意思大概是說,醫院還有其他醫生,就算患者歸俞老師分管,病情突然變嚴重會有其他醫生處理,俞老師沒有必要在自己不當班時特意趕過去。這不就是說俞老師多此一舉嗎?
還有,6月17日一件事突然上了熱搜,俞老師停診了!
南醫大南方醫院預約掛號頁面顯示,俞老師從6月18日到24日都有號,但6月20日卻顯示“停診”出二字,可俞老師這天明明共有30個號,只剩餘一個號。
南方醫院方的迴應也讓人摸不着頭腦,可以說一問三不知,只說停診屬實,是門診安排的,還不清楚恢復接診時間。
屬實讓人想不通,怎麼學校處罰,醫院也停診呢?
她趕去醫院,應該是在權衡之後才做的決定,她選擇了她認爲更重要的。在20多分鐘之後她又趕回了學校,她知道自己還有教學任務要完成,儘可能地不耽誤教學。
兩利權衡取其重,這不是做得挺好的嘛。
羅翔在講一個案例時說過,“救孩子的義務,要高於遵守交通秩序的義務”,這裡是不是可以套用下,“救孩子的義務,有時要高於上課的職責”?無規矩不成方圓,但當一些美好的價值有衝突的時候,規則是不是可以柔和一點?
大家怎麼看?
(圖片來自網絡,侵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