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3訴求 消防署:在制度上做溝通協調

消防署長蕭煥章表示,消防人員安全衛生保訓會禮拜一開過會,針對保障權益處理,今天下午也會針對協會部分做妥慎說明,在制度上做溝通協調。(摘自立法院直播)

內政部長林右昌(右)與消防署長蕭煥章(左)4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詢。(姚志平攝)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宣佈將在9日夜宿凱道提出組工會3大訴求,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也詢問相關部會,會如何與促進會溝通,對此,消防署長蕭煥章表示,消防人員安全衛生保訓會禮拜一開過會,針對保障權益處理,今天下午也會針對協會部分做妥慎說明,在制度上做溝通協調。

蕭煥章指出,最重要是消防人員救災安全,很感謝勞安署幫忙,去年也針對消防人員職安做執行,也把美國消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如何做也納入臺灣消防人員做法,已經有8個縣市同步推動,預計114年全國各縣市都能同步推動。

蕭煥章解釋,消防員是公務人員有固定撫卹等福利,如果當成勞工看待有程度上不同,美國、英國消防人員不是公務人員所以應用跟制度上有些差異,如何從協會法和職業安全着手,必須努力,考試院也在修法,最近也會提出來,透過程序來完成,讓協會周全性更高,可能消防署會成爲三級機關,成立相對應的協會來溝通協調。

李德維追問,對於警消爭取相關權益,勞動部的態度如何?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 消防人員在公務人員職安部分,需要做保護,保敘會正在修公務人員保護辦法,針對危勞人員的專章,消防法未來也可以有專章,可以得到比較好的保護,公務員協會法和勞動工會法目標方向不同,這部分還是要協商;鄒指出,現在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讓公務人員結社權更高,談判空間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