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偷吃想抽身!人妻甩淫照怒告「被性侵96次」 畫面一細節她GG了
▲阿芳與已婚男子阿強大搞外遇。(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彰化縣人妻阿芳(化名)與已婚男子阿強(化名)大搞外遇,沒想到兩人交往1年多後,對方因無法忍受她的脾氣決定分手,這讓心有不甘的阿芳上演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之後更指控阿強性侵她96次,並提供不雅淫穢照當證據。結果照片中的阿芳竟「面帶微笑」,最後被依誣告罪判處3月徒刑,宣告緩刑3年。
阿芳與阿強2017年7月起愛得火熱,多次發生性關係,交往了1年又4個月後,阿強因無法忍受阿芳的脾氣,且剛好車禍住院,藉此機會提出分手。阿芳卻心有不甘,在阿強出院後多次跟蹤,上演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還當着衆人面前怒罵對方,連阿強的女兒與朋友都曾目睹跟蹤、攔堵與痛罵的鬧劇。
▲阿芳指控阿強性侵。(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在阿芳的「猛攻」之下,無奈的阿強於2018年12月聲請保護令獲准,法院裁定阿芳不得騷擾、跟蹤阿強,必須遠離阿強住處100公尺。
阿芳見昔日的愛人不願回心轉意,於是拿着「2團衛生紙與數根毛髮」,指控阿強性侵害,稱對方於2017年7月,用唱歌的名義邀約,隨後持刀性侵害得逞,過程中還拍攝不雅照,藉此恐嚇她不得聲張,又再以此威脅她逞欲,共計性侵達96次。
然而,照片中的阿芳卻是面帶微笑,另外兩人行動電話通聯紀錄顯示,2018年2月至5月阿芳打電話給阿強高達308次,阿強僅打給阿芳50次,阿芳如果是被性侵,又怎麼會密集打電話給對方?
法官據此認定阿芳誣告,不過,考量阿芳在法院審理時坦承誣告,有悔悟且無再犯之虞,輕判徒刑3月,宣告緩刑3年,條件是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