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假促銷”的消費陷阱

駿作(新華社發)

“在嗎?幫我砍一刀”“分享好友即可提現”“轉發朋友圈集贊就能得到禮品”……部分商家爲擴大宣傳效果,推出集贊、砍價、返現等營銷手段。由於各平臺砍價規則和營銷模式的差異,消費者體驗良莠不齊,假促銷引發消費糾紛的現象時有發生專家表示,做好消費維權工作,堅決保障消費者權益,方能真正培育新的消費點、提升人們消費意願。

誘導分享套路

大學生小張最近在某軟件看中一臺號稱“砍價免費拿”的電子琴,進入砍價頁面,點擊軟件推送的紅包等選項後,頁面提示“砍價進度已超99.99%用戶”,不時跳出的“好友已砍價成功”和“確認收貨地址”等字眼,讓小張感覺0元拿下商品並非難事。然而,在按照平臺指引將砍價鏈接分享給幾十名微信好友後,剩下0.01%卻始終“砍”不下來。

電影票砍價免費拿、好友助力獲搶票加速包、邀請用戶可獲滿減券……近年來,“幫砍一刀”“幫點一下”的營銷模式火了。這種滾雪球式的營銷傳播利用社交裂變手段,以極低成本完成老用戶積累和新用戶拓展。部分人士認爲這種誘導分享模式套路滿滿,存在隱瞞規則、數據不透明等問題。不久前,上海一名律師就以某平臺砍價活動頁面的信息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爲由,將該平臺告上法庭。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懷學告訴本報記者,如果平臺刻意誇大砍價排名、砍價進度和成功機率等數據,目的是誘導消費者對成功率產生錯誤認知而投入更多時間、精力和成本完成砍價任務,則已涉嫌欺詐

不良營銷設騙局

轉發朋友圈集贊可兌換獎品,消費者兌獎時卻被告知名額已滿,活動作廢;商家聲稱商品大促,卻偷偷玩起“先提價再打折”的套路;有人在網友互助羣裡砍價成功,轉賬後卻被賣家拉黑……爲吸引客戶,一些不良商家打起假促銷的算盤,引發消費糾紛。據全國消費者協會組織投訴情況統計,今年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71107件,投訴性質包括售後服務、虛假宣傳和假冒問題等。

商家合理促銷並無妨,但應區分清楚與誘導消費、不良營銷的邊界。“我國《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均明確要求經營者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服務信息,不得使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手段欺騙或誤導消費者。”廖懷學說。

根據《規範促銷行爲暫行規定》,商家舉辦促銷活動時應當保證活動規則真實、完整和清晰。秉承誠信經營理念,不玩文字遊戲套路消費者;商家應向消費者公示主辦方及其聯繫方式、開獎或兌換規則、使用範圍、有效期限等條件;及時完全履行消費承諾,有約必守、有諾必應,不得附加條件兌獎,亦不得影響兌獎,切實爲消費者提供消費福利。

學會維權很重要

國務院曾印發《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要求“強化對消費者權益的行政保護”。爲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中消協推出消費糾紛綠色通道直通車平臺,如遇消費糾紛問題,消費者可投訴到此平臺,由中消協直接將投訴信息轉至企業,一改原先電商糾紛需異地辦理的傳統模式,方便消費者就近維權。此外,中消協建立了“消費者與經營者網上投訴和解監督平臺”,爲消費者和經營者雙方建立聯繫協商解決爭議、回答諮詢。

各類政策法規落地也在努力保障消費者權益。爲規範電商行業發展,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落地,明確線上線下商務活動要同等對待;規定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強調加強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並設專章論述電子商務爭議解決。針對互聯網時代的網絡消費糾紛問題,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電商平臺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細化,規定網購商品7日無理由退貨、遇欺詐性交易消費者可獲三倍賠償等利好制度。

如遇誘導消費、不良營銷而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消費者應如何維權?廖懷學告訴本報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就誘導消費等問題發生爭執時,可與經營者協商處理爭議、請求有關消費者組織調解爭議、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涉及網絡交易爭議的,消費者還可通過電商平臺的消費者維權渠道請求平臺介入,協助處理糾紛。

專家提醒,消費者在警惕日常消費陷阱的同時也應理性消費,遇相關糾紛時依法、理性維權,共同營造良好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