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產險理賠 已逾3,000案
金管會保險局24日公佈,今年到3月23日爲止,關於新冠肺炎,產險業共有3,281件理賠案,理賠金額共2,896萬多元,主要是信用卡綜合保險、旅行業責任險中的旅遊不便條款啓動,即民衆規劃出國時,旅行目的地仍未被公佈爲第三級,且在公佈前就已刷卡、投保旅綜險等相關保單,產險公司就會理賠班機取消或行程被取消、縮短的損失,平均每件約8千多元。
現在全球都被列入新冠肺炎疫情的第三級旅遊警告區,旅行綜合險或旅遊不便險若在宣佈前投保就「必賠」,宣佈後投保也沒有用,因此國內產險業全面停售旅行綜保險,即民衆現在要出國、出差,也無法投保旅綜險或旅遊不便險。也就是說,出發前24小時,行程因新冠肺炎因素被取消或縮短的損失,目前已無保單可理賠。且由於旅行社4月底前也不出團,因此旅行業責任險亦已沒有投保的情況。
保險局表示,產險業的旅行綜合險都含有旅遊延誤、行李延誤或遺失、旅遊縮短或活動取消等旅遊不便險的部分,其中行程在24小時前被取消或縮短,造成被保險人已先支付的旅遊費用損失,旅遊不便險會理賠。不過大部分的保單都會有「疫區」除外條款,即已被宣佈第三級的地區,被保險人仍執意前往,行程被取消或縮短的損失,保單不理賠,爲免有爭議,現在產險公司都已停售旅綜險。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擴大,現在全球都已被公佈爲第三級警告區域,若民衆現在投保旅綜險,將無法理賠。目前所有產險公司已無法銷售含旅行不便在內的保單,如旅行綜合險、旅行業責任險等。
至於刷卡送的信用卡綜合保險仍是有效,但是仍是要看理賠條款。旅行不便的部分,若刷卡去的地方是第三級,被取消行程或縮短行程的損失是不賠,但旅行平安險部分的人身保障等還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