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 1億元交保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被控利用公司經營的「新板傑仕堡」,擅自追加工程預算、挪用資金添購設備及無償提供房間給關係企業使用,造成新壽1.5億元損失。新北地檢署昨約談吳等19人,並依證券交易法、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偵辦,認定吳未利益迴避,圖利自己支配的關係企業,造成新壽鉅額損失,被檢察官命以1億元交保。

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200萬元交保;新壽副總盧騏堯、張良梓、林偉傑分別200萬、100萬、100萬元交保;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100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吳東進等人超出合約範圍,犧牲公司利益,替具有利害人關係且預備進駐的關係企業,變更設計及追加裝修預算,使新壽損失上億元;提供原本委託某商旅經營的樂齡宅房間,供新光集團證券、銀行、醫院、保全等關係企業無償使用,造成公司租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