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第一家庭內鬥升級 李顯揚斥大嫂擅取李光耀文件
▲李顯揚於22日3度發文,質疑兄長李顯龍和大嫂何晶。(圖/路透社)
新加坡第一家庭內鬥再次升級,總理李顯龍胞弟李顯揚昨日上午在臉書發文,質疑兄長公器私用,以公職身份索取與私人糾紛有關的文件,隨後於下午再次發文,指大嫂何晶曾在亡父李光耀彌留之際,擅自取走多份李光耀的文件和物品,轉交給國家文物局,對於沒有官方職銜的何晶竟能代表總理公署感到疑惑。
李顯揚與妹妹李瑋玲就亡父李光耀的故居應如何處理一事,與兄長同時也是新加坡現任總理的李顯龍爭執不斷,19日,李顯揚曾在臉書上傳一張李顯龍於2015年6月12日通過私人律師黃魯勝發出的律師信,信中指李顯龍在2015年6月8日已收到新加坡文物局發出的贈與契據(Deed of Gift),質疑李顯龍以公職身份取得私密文件,用來解決私人糾紛。
李顯揚於22日上午發文,附上一張總檢察署於2015年6月25日所發出的信件截圖,表示對李顯龍是否利用公職身份獲取贈與契據已有答案,「如果部長能利用公職身份取得文件,是否表示他們也能用這些文件,在私人的法律糾紛中作爲證據?」
李顯揚22日下午再次發文,指李顯龍妻子何晶在2015年2月6日,也就是李光耀進入加護病房的次日,擅自取走了4份1949年至1958年的文件,又在3月27日取走了一個「紅箱子」,以總理公署的名義借給文物局。他表示何晶沒有權利在李光耀住院期間擅自取走文件,也疑惑沒有官方職銜的何晶爲何能代表總理公署。隨後,他在晚上再次發文迴應,指根據李光耀的遺囑,遺產的個別物品如文件,是由遺囑執行人李瑋玲和他共同處理,就算是受益人未經批准,擅自取走這些物品,也能算是偷竊和干涉遺產,更遑論何晶既不是遺囑執行人,也不是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