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北京鼎泰豐董座想繼續經營 須符合大陸法規
恆泰豐新任董事長林禮宏。記者林宸誼/攝影
北京鼎泰豐股東之爭浮上臺面。儘管北京鼎泰豐日前宣佈,營業執照20年期限已滿,因此決定在10月底前結束華北14家門市的經營。不過新任恆泰豐董事長林禮宏22日表示,已經在22日稍早解任原董事長韓家宸的職務,開完記者會後23日會與其他股東前往北京,進駐公司查帳,並申請營業執照延期。
北京巨人委託律師黃建誠表示,22日上午剛通過北京巨人股東會,也更換所有董監事,後續要進駐公司之後,若發現後續有違法之處,會採取法律行動。
林禮宏指出,北京巨人公司持有北京恆泰豐百分之百股權,北京巨人取得鼎泰豐授權使用商標,再授權恆泰豐在大陸開設鼎泰豐分店。今年無預警宣佈鼎泰豐華北14家門市將於10月底熄燈。
林禮宏指出,雖然北京恆泰豐當時由韓家宸主導,宣佈華北14家鼎泰豐分店將吹熄燈號;但這項決定,未經恆泰豐董事會討論決定,也沒有向母公司北京巨人報準,韓家宸此舉顯然未考量股東之最大利益。
林禮宏並提出五點訴求,包括全面改派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董事、監事。解除韓家宸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即日起生效。聘任林禮宏擔任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新任董事長。
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將立即向北京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請營業執照延續。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已全面改選董監事,未經董事會授權,任何人都無權處分北京恆泰豐餐飲有限公司的資產。
高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上海臺協副會長蔡世明22日指出,北京鼎泰豐目前面臨最大問題,是如何在原有董事會上成立股東會,才能符合大陸外商投資法,「股東意見若難達成一致的話,那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會給北京鼎泰豐延期。」
蔡世明提到,若想要要繼續經營公司的話,必須要符合大陸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結構,而且要把股東會的職權跟董事會之間清楚,修改好章程,「若沒有完成這些工作,那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會給北京鼎泰豐延期。」
蔡世明指出,大陸外商投資法的五年過渡期,在今年底就到期了,要是沒有辦法按照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結構的話,那原有的外商投資企業就要終止,代表不能按照新公司法的運作來做。
蔡世明進一步解釋,根據大陸外商投資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中外合作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同樣需從董事會改爲「公司法」第36條股東會,並給出五年過渡期。也就是說中外合作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但上面要架設一個股東會。
黃建誠表示,會跟大陸律師商量如何修改章程,達到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