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無須看臉色 長者盼獨立納保

「健保法」規定,六十五歲以上退休人士須以眷屬身分依附子女,看似體恤老年人,但常引發許多爭端,例如,有些長輩卑躬屈膝地向子女請求納保、繳納保費。另外,該依附在哪個孩子也可能造成兄弟爭吵,足見此機制已不合時宜,有必要重新修法,讓退休人士自行繳納健保費。

現行健保制度,退休後可自行繳交保費的前提爲「被子女家暴、棄養」,但大多數處境淒涼的長者礙於面子,怎可能出具證明,但年齡愈來愈大,醫療需求增加,若須看孩子臉色,身心將遭受巨大壓力。

任何制度設計均需顧及人性尊嚴及自主權利,退休人士無法獨立納保就顯得無理、冰冷。儘管健保費直接從孩子薪資帳戶里扣除,但爲了和諧,有些長者每月自掏腰包,將錢還給孩子,如果子女人數衆多,光是討論要依附在老大、老二?就可能造成家人失和。

國內少子化、高齡化、晚婚晚育已成趨勢,法定退休年齡六十五歲,此時子女年齡約在卅多歲,可說是三明治世代,必須面對老小,壓力沉重,再幫雙親支付健保費,雖金額不是很大,旦無疑仍是筆負擔,也引發「世代不公」爭議,形成社會問題。

明年度健保總額勢必突破九千億元,但新藥、新科技快速發展,健保財務捉襟見肘,衛福部正着手調整補充保費費率及收取上限,應該也要重新審視年長者納保方式,將退休年長者視爲獨立個體,可選擇獨立納保,獲得多一份的尊重及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