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攜手,邁向更高效金融佈局
近日來臺新金與新光金的合併案正進行得如火如荼,新光金的董事會中贊成與臺新金合併方與反對與臺新金合併方正在進行委託書爭奪戰,除了場內進行委託書徵求,場外媒體報導亦沸沸揚揚。若能合併成功,臺新金和新光金的金控總規模將成爲臺灣第四大金控,對於臺灣金融市場的影響非常巨大。究竟兩新合併對於股東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究竟有何影響?本文在此將從合併後的是否能產生財務綜效,以及公司治理中尤其是外資的角色來探討新新金合併案。
雖然新光金的財務績效表現長久以來一直不如人意,尤其2023年的ROE和ROA甚至爲負,分別是-3.2% 與 -0.15%,遠低於臺新金的績效表現。但根據臺新金和新光金各自的業務重心來看,兩者互補性較強,兩者若能合併將可能互蒙其利,提升財務綜效。
首先就保險部分來看,因爲臺新金主要在銀行,新光金則是保險,若新新金合併,臺新金的銀行保險通路結合新光金將近15,000名保險業務員,將強化新新金的保險業務的優勢,除了各自專業能力強項的結合,更能達到規模經濟擴大收入並降低成本,得到經營效率的利益。另外,在銀行業務方面,臺新金的子公司臺新銀在信用卡、財富管理和消金放款領域表現頗佳但仍有成長空間,若新新金合併,臺新銀與新光銀合併之後,可望擴大原本業務規模,更加強化原本市場佔有率,包括存款業務也能因此提升。保險與銀行業務結合可以帶來現金流量的穩定性和多樣性,並且能降低營業與財務風險。從以上結論可以看出,新新金的合併可以因爲發揮各自優勢創造更大的市場,使臺新金與新光金的股東權益能得到更大的保障與提升。
臺新金與新光金系出同源,根據國際機構ISS的報告提到目前新光金的15名董事中,就有7名董事是臺新金的關係人。公司文化的一致性可以減少合併之後的整合成本,但這可能有新的問題,也就是控制股東與外部小股東的代理問題。要解決代理問題必須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外資的角色至爲重要,因爲外資具有極佳的專業判斷以及強大的資金優勢,他們更有能力監督董事會與高階經理人是否認真經營公司,保障投資人利益。外資在2022年對臺新金的平均持股爲25.4%,新光金爲18.8%;2023年對臺新金的平均持股爲24.6%,新光金爲17.9%;2024年一月至七月對臺新金的平均持股爲23.9%,新光金爲16.8%。八月新新金合併案提出後,截至目前爲止,外資對臺新金的平均月持股爲23.7%,新光金已達23%!可以看出外資對於新新金合併案的遠景看好,外資的比例提高也能加強公司治理機制,減緩控制股東與外部小股東之間利益衝突。
若能新新金合併成功,其金控資產總規模將成爲臺灣第四大金控,合併後並不會造成合並後的變成巨大怪獸的市場壟斷情況,也可以使臺灣目前似乎過多的金控公司達到更有效率的數字。雖然新新金合併後在短期之內會有較高的整合成本,大幅增加金控的財務負擔,但長期之下,隨着公司規模擴大發揮財務綜效且公司治理機制的提升,可以有較低的風險與穩定的現金流量,降低資金成本因而提升向外融資的能力。若是遇到好的投資案也能有更好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