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向金管會遞件申請 新光銀工會提3點聲明

▲新光金集團外觀。(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新光金控(2888)、臺新金控(2887)於昨(3)日向金管會遞交合並申請文件,新光銀工會認爲,此舉引發會員焦慮不安,並提出以下3點回應聲明如下:

一、新光金控、臺新金控與本會之員工安置計劃協商會議甫於113年11月29日正式召開,迄今舉行兩次,會中雖氣氛融洽,惟三方仍僅止於意見交換階段,針對員工安置計劃實質內容、細節性議題等均尚待資方進一步提出與釐清,且尚未有明確共識。

二、經查,金管會無相關法規明文規範合併申請文件均需齊備始得提交,爰對於新光金控、臺新金控尚未與本會達成員工安置計劃共識便先行遞件一事,本會予以尊重,惟此舉措已使本會多數會員惶惶不安、充滿疑慮,故本會期盼新光金控與臺新金控於未來協商過程中,能充分考量本會會員對本次合併案之關注及憂慮,並實質保障員工權益。

三、本會爲新光銀行工會會員之協商主體,所爭取之員工安置計劃適用對象僅爲新光銀行工會會員,針對新光金控及其餘子公司之員工安置計劃實質內容,本會無權干涉,亦不予評論,並此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