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患毆打2護理師還譙三字經 檢5天偵結起訴3罪求處重判
▲一名臺中心疾病患凃姓男子(黑衣者)於臺大雲林分院當衆辱罵、推打護理師,遭雲林地檢署今偵結起訴。(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國內爆發疫情社區感染以來,醫護人員無不冒風險犧牲奉獻爲患者堅守崗位,雲林地檢署6月10日接獲雲林縣醫療暴力案件通報單,獲悉有一名心臟疾病患者凃姓男子對護理師施醫療暴力、公然侮辱及傷害等案件,即立案偵辦,並由檢察官葉喬鈞指揮雲林縣察局斗六分局速予偵辦,於本月15日偵結起訴。
經檢警調查指出,對護理師施暴的凃男因心臟宿疾,在6月9日入住臺大雲林分院加護病房,於隔日因病況好轉,想轉院至原居住地臺中市的醫院,且明知醫護人員說明病況是執行醫療業務,在未經醫師同意不得違反檢疫規定擅自離開病房。
▲凃姓男子無視醫院規定執意離開,對勸說阻止的醫護擡腳作勢要傷人。(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塗男竟然基於公然侮辱、傷害及違反醫療法實施暴力之犯意,對護理師侮辱罵「X你娘」三字經等語,更接着動手推打2名護理師導致分別受到右前臂挫傷、右手肘挫傷及右上臂挫傷、鼻挫傷並瘀傷等傷害,雲林地檢署說明,凃嫌明顯違反醫療法之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刑法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嫌。
檢察官訊問凃嫌後,認爲凃嫌所涉醫療暴力等罪嫌重大,且新冠肺炎流行疫情期間,醫療機構人員甘冒染疫風險、犧牲奉獻照顧病患,凃嫌竟因一時個人情緒,對醫護人員施醫療暴力,應予以從嚴非難,即迅速偵結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醫療法規定從重量刑。
雲林地檢署表示,因應疫情嚴峻,秉持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之指示,爲維護醫療環境及醫護人員執業安全,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均從嚴從速偵辦;若被告情節重大,個案考量是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偵結時,依醫療法第106條規定,參酌具體個案情節,從重求刑。請民衆秉持同理心,珍惜醫護人員扶弱救民之舉,共同耐心對抗疫情。
▲一名護理師(箭頭處)突遭襲擊一度站不穩,其他護理師衝上前攙扶。(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聽Podcast #我在案發現場
【其他新聞】
►雲林縣自設「疫苗藥害補償」1千萬 住院日給2000死亡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