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地獄再現?桃園2童過馬路「舉高手」 11車竟沒人讓

桃園市桃園區龍安街昨傍晚2名孩童牽着腳踏車過馬路,舉高手臂示意車輛停下,經過11輛車卻都無人禮讓。記者周嘉茹/翻攝

桃園市桃園區龍安街昨傍晚發生2名孩童牽着腳踏車過馬路,到一半時發現對向車流沒有停讓,便舉高手臂示意車輛停下,豈料經過11輛車都無人禮讓,直到第12輛車停下,2名孩子眼見擋到後方綠燈車輛,只好又快步退回路邊,畫面曝光引發網友痛批太誇張。

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 「Cheap」昨在臉書粉專貼出影片,昨傍晚5時26分在桃園區龍安街一處無號誌路口,2名小學生走在人行穿越道上,並以教科書級別的「舉手過馬路」,但對向車輛一輛接一輛,沒人停、沒人讓,就像他們是透明的,令他同批一條馬路竟然成了「過不去的關卡」,不是因爲紅燈,「而是因爲這個社會的冷漠,你不會好奇嗎?這些大人,是怎麼做到這麼冷血的?」

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痛批,「舉手舉成這樣,都沒有人要讓,眼睛瞎了嗎?」、「臺灣的交通環境真的很悲哀」、「行人地獄不是叫假的,都講多少年了,還是沒有改變啊!」、「拿磚頭可能纔會停」、「看到小朋友這樣真的好難過」、「經過的車輛都可以檢舉」。

對此桃園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表示,影片中的相關車輛,警方將過濾分析車號,通知查證如違規屬實將告發,嚴正執法。桃園分局統計,今年1至4月告發駕車不停讓行人違規達1724件,將持續加強取締力道。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同條第4項規定,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桃園市桃園區龍安街昨傍晚2名孩童牽着腳踏車過馬路無人禮讓,2名孩子眼見後方綠燈車輛將至,只好快步退回路邊。記者周嘉茹/翻攝

桃園市桃園區龍安街昨傍晚2名孩童牽着腳踏車過馬路,舉高手臂示意車輛停下,經過11輛車卻都無人禮讓。記者周嘉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