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森科技未通過“三同時”驗收被罰27萬 因廢水排放超標兩年被罰逾90萬
長江商報奔騰新聞記者黃聰
興森科技全資子公司又因環保問題被罰。
7月17日晚間,興森科技(002436.SZ)發佈公告顯示,公司接到全資子公司宜興硅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宜興硅谷”)通知,其於近日收到《無錫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顯示,無錫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宜興市經開區環保部門對宜興硅谷進行檢查,發現宜興硅谷“年產印刷線路板168萬平方米擴產”項目已部分建成並投產,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僅建成部分,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上述行爲違反了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及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宜興硅谷“年產印刷線路板168萬平方米擴產”項目採用邊建設邊投產的方式,目前仍爲在建項目,雖未配置RTO和危廢倉庫廢氣塔,但其內層工序和阻焊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原RCO廢氣治理設施處理後排放,危廢倉庫產生的廢氣經鹼液噴淋處理後排放,並按排污許可要求開展自行檢測,報告顯示廢氣均達標排放。
最終,無錫市生態環境局對宜興硅谷從輕處罰,處以罰款27萬元整。
興森科技表示,事件發生後,公司高度重視,宜興硅谷積極進行整改,後續將按環評要求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目前已簽訂RTO治理設施購置合同,並已繳納了相關罰款。
實際上,宜興硅谷已多次因環保問題被罰,成爲“慣犯”。
興森科技2022年和2023年年報顯示,宜興硅谷均因廢水排放超標,分別被罰89萬元、1.88萬元,累計超90萬元。
其中,無錫市生態環境局分別於2022年3月9日、2022年4月9日對宜興硅谷廢水排水口採樣監測,總銅濃度分別爲0.47mg/L、0.32mg/L,均超過排污許可證許可的排放濃度。無錫市生態環境局依據相關規定,對宜興硅谷上述兩項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行爲共計處以罰款89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