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國防部檢討列4缺失:將深入基層、考察操作訓練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造成1死3傷,高雄地檢署29日上午起訴3名涉案人員,國防部下午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報告。國防部將事件原因歸納爲「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武器檢整及操作過程,輕忽防險機制」、「測考資審疏漏,任務分配欠周」、「幹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未遵工作規範」等四項。至於未來的策進作爲,國防部除了遵循總統指示訂定三改向主軸外,也將深入基層實地瞭解狀況、發掘問題。
(一)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違反訓練紀律:
金江軍艦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實施雄三飛彈系統測試,系統督導員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未全程於部位(戰情室)執行系統設定督導,且未再次確認模式選擇。另飛彈中士高嘉駿未依系統督導員命令,完成目標選擇備便待檢,逕自於操控臺接續實施操作,造成3號飛彈在未裝設測試訓練模擬器狀態下,實際啓動發射。
(二)精準武器操演檢整及操作過程,輕忽防險機制:
金江軍艦執行飛彈射控系統檢整,在執行2部「測試訓練模擬器(TTS)」連接作業時,逕由飛彈中士高嘉駿及射控下士賴柏丞自行完成;甚至違反實彈不可接上火線安全接頭規定,由賴士及高士分別將火線接頭連接全數彈位,期間兵器長許博爲中尉及射控士官長陳銘修等幹部均未在場督導。
(三)測考資審疏漏,任務分配欠周:
查金江軍艦在艦長接任指揮權未滿3個月,即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另在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乙日,仍執行105-1飛彈警戒任務預演,且測考當日艦長林伯澤少校參加105-1精準飛彈射擊警戒區隊航前會議,相關幹部趕製測考受檢缺漏資料,顯見海軍131艦隊、艦指部及教準部,對於單位測考申請審查欠周密,交付工作重疊,就任務分配之指揮機制及測考執行之輔管教育作爲均有疏失。
(四)幹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未遵工作規範:
分析肇案時在艦幹部學經歷資料顯示,軍官幹部均受有初級軍官班等教育訓練,且曾歷練同型船艦經驗,然對實務工作及武器裝備等相關規範並不熟悉。另查陳銘修士官長雖完成射控系統合格簽證(專長授予),但卻未能貫徹規範要求據以執行,衍生督管罅隙。
策進作爲
遵總統六點指導,本部於7月6日由部長召開專案檢討會,訂定「精準武器控管具體改革方案」、「制定更嚴謹操作準則」及「嚴格訓練管理紀律」三個主軸,以兩個月爲期限,先由各司令(指揮)部,深入基層瞭解實況,發掘問題,並提出可行方案後,再由本部編組赴各單位實施交叉督考,嚴密標準作業檢定,從嚴考察操作訓練深度,重新贏回國軍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