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因應瘦肉精新制?黃偉哲:尊重議員 「消費者已用嘴投票」
▲對萊克多巴胺安全許可,臺南市自治條例是否修正,市長黃偉哲表示尊重議員立法權。(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中央已制定萊克多巴胺(瘦肉精)安全許可,臺南市自治條例是否要修正?臺南市長黃偉哲說,市政府是執法單位,如果有議員要提出修正案,市府尊重議員立法權,但是地方法規碰到中央法規是否屬於有效,這個部分要請法學專家來做一個處理。
黃偉哲說,他覺得正本清源、釜底抽薪是市場機制決定,消費者嘴巴不吃,市場機制就沒有,沒有這個市場,自然進口商就不會想要進口,事實上也沒有生存的空間,他覺得其實那些不喜歡的商品,有點像匪諜一樣,早年要抓匪諜,要讓匪諜進不來,進得來的話就沒有辦法生存,所以說,就像外國豬肉、進來之後沒有市場,那進口商也不會去進,他覺得其實最終還是要靠消費者支持。
黃偉哲說,2012年馬英九前總統那個時候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結果進來之後消費量增加了3倍以上,那就表示美牛有市場,可是美國豬肉2012年開放之後,進口量沒有增加,就表示美國豬肉沒有市場,他覺得消費者已經用嘴投票,已經用市場機制來投票,市府信任消費者。
對於嘉義市開出第一槍,如果有瘦肉精就開罰3-10萬,臺南市長黃偉哲說,嘉義市是送出法規草案而已,事實上臺南市在2015年的時候就已經通過了,美國豬肉不能含萊克多巴胺,所以臺南市已經有這個法案了,目前爲止臺南市,還有全臺灣好幾個縣市都已經通過不能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所以臺南市已經有法規在這邊,目前爲止市府也是依照這個法規來執法,所以說不知道是誰開第一槍,臺南市好幾年前就已經開出第一槍了。
黃偉哲說,市府現在正要落實,第一個是誠實的標示,實際的標示的話,那消費者就有選擇的權利,如果標示不實的話,那責任在我們執法者,沒有替消費者把關把好,所以他覺得現在就要替消費者做一個把關的動作,就是要求商家要確實標示,如果確實標示,消費者自然能夠用嘴投票,如果候選人的學經歷不實,或者候選人的經歷沒有詳實的話,那選民就無法選擇,那同樣在商品也是一樣,如果標示沒有標示實在的話,那消費者就沒有辦法選擇,所以市府現在正在做讓業者標示實在的動作。如果標示不實就依照食品安全衛生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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