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縣引進重大招商項目獎勵辦法
爲了進一步調動全縣招商引資積極性,拓寬招商引資渠道,提高招商引資績效,加快產業集聚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和雲臺山文化旅遊產業集聚區建設,特制定如下獎勵辦法:
一、招商引資信息獎
(一)大項目信息獎。凡外來投資工業、農業、旅遊、商貿等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項目,投資方在我縣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給予引薦人3萬元信息費獎勵。
(二)重大項目信息獎。凡外來投資工業、農業、旅遊、商貿等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的項目,投資方在我縣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給予引薦人5萬元信息費獎勵。
(三)特大項目信息獎。凡外來投資工業、農業、旅遊、商貿等固定資產投資20億元以上的項目,投資方在我縣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給予引薦人10萬元信息費獎勵。
(四)對世界500強或中國500強企業投資的項目,在上述獎勵的基礎上,爲引薦人再增加5萬元的信息費獎勵。
(五)產業集羣信息獎。圍繞汽車及零部件、裝備製造、光通信等行業(產業)及進出口加工貿易,一個年度內引進上下游關聯配套企業10家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0億元以上的產業集羣,投資方在我縣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給予引薦人10萬元信息費獎勵。
項目建成後,根據《修武縣招商引資優惠辦法》(修發〔2011〕2號)中對引薦人的獎勵規定,再對引薦人進行獎勵。
二、引進重大項目獎
(一)引進大項目獎。鄉鎮或縣直部門每引進一個工業、農業、旅遊、商貿等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項目,獎勵引進單位10萬元。
(二)引進重大項目獎。鄉鎮或縣直部門每引進一個工業、農業、旅遊、商貿等固定資產投資10億元以上的項目,獎勵引進單位20萬元。
(三)引進特大項目獎。鄉鎮或縣直部門每引進一個工業、農業、旅遊、商貿等固定資產投資20億元以上的項目,獎勵引進單位50萬元。
(四)對引進世界500強或中國500強企業投資的項目,在上述獎勵的基礎上,再增加10萬元的獎勵。
(五)引進產業集羣獎。圍繞汽車及零部件、裝備製造、光通信等行業(產業)及進出口加工貿易, 一個年度內鄉鎮或縣直部門引進上下游關聯配套企業10家以上,且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0億元以上的產業集羣,獎勵引進單位50萬元。
對以上獎勵,投資方在我縣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後,先行兌付獎勵資金的50%;項目建成投產後,再兌付獎勵資金的50%。
對引進重大項目、特大項目、產業集羣的鄉鎮或縣直部門,由縣委、縣政府對引進單位頒發嘉獎令,對單位主要領導記功,在幹部調整時獎勵提拔指標。
對引進重大項目、特大項目、產業集羣作出重大貢獻的幹部,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資格條件,經考覈表現優秀的,科員優先提拔爲副科級幹部,副科級幹部優先提拔爲正科級幹部,正科級幹部優先調整到重要崗位並優先推薦爲副縣級後備幹部。
三、其他
(一)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須由縣商務局牽頭,會同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等有關部門認定。
(二)房地產開發類項目不在此獎勵範圍。
(三)本規定由縣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縣委、縣政府有關招商引資獎勵政策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