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勝發違法貸50億 改判11月
曾任立委及工總理事長的前萬泰銀行董事長許勝發,被控以太子集團旗下關係企業,向萬泰銀違法貸款50億多元,遭檢方起訴求刑10年;臺北地院將他依違反《銀行法》非法授信罪判刑6月,高院21日加重改判11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同案被告,許勝發兒子、前萬泰銀行副董事長許顯榮,判刑8月、可易科罰金;許勝發女兒、前萬泰銀行董事許娟娟,與前萬泰銀行監察人楊錫洲都判6月、可易科罰金。
高齡91歲的許勝發以太子汽車起家,1991年創立萬泰商銀,並從同年12月27日到2007年9月6日,以太子汽車法人代表名義連續擔任萬泰商銀6屆董事長。
許勝發被控任萬泰銀行及太子汽車董事長時,與兒女聯手違反銀行法規定,以無擔保授信方式取得銀行貸款,再將貸款金額流入太子汽車公司使用,但最後都已繳完貸款本息並清償完畢。
檢方起訴許勝發等人違反銀行法中利用他人名義辦理無擔保授信的規定,但北院認爲許等人的行爲是在法律修法前,不能論處刑度較輕的非法授信罪,將許勝發等人全部輕判,並可易科罰金,高院昨維持此認定,僅在量刑部分微調。